关于成立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造价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决定重新组建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职责
1.参与造价咨询、评审、调解、论证及专项检查工作;
2.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造价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3.协助制定或修订造价相关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
4.其他与造价管理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
三、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反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受过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以及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不得申报。
3.熟悉工程造价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造价工作不少于5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连续从事造价工作不少于10年。
四、申报及审核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颁发专家聘任证书,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专家每届任期5年。申请时提供如下材料:
1.《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3.主要业绩或获奖证明材料;
4.专家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建设大厦15楼1516室),联系人:张晓梅,联系电话:0564-3925149,邮箱:786442198@qq.com。
202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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