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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恒大御景湾拒不退款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14 11:27:3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096
受理单位: 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领导好,我于2019年9月9日认购恒大御景湾80栋112商铺,因一直未通知签订正式合同,于2021年3月10日起诉立案,胜诉并要求判决之日2021年3月24日起15日内返还346748元,但恒大一直未给回应,说起退款就是没钱,望市领导给予帮助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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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07-20 18:32:55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核查,2021年3月24日裕安区人民法院就吴某某、周某某与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作出(2021)皖1503民初1571号民事判决,判决: 一、解除原告吴某某、周某某与被告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9日签订的《六安恒大御景湾商品房认购书》(编号为17000671); 二、被告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吴某某、周某某认购款346748元; 三、驳回原告吴某某、周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该判决4月16日生效后,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6月9日,吴某某、周某某向裕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6月11日立案执行,6月24日冻结了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51849元,7月14日扣划上述款项至法院标的款账户。7月17日,裕安区法院联系申请人吴某某、周某某,经吴某某、周某某确认,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于7月15日将认购款346748元支付给申请人。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裕安区法院将核实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利息具体数额,并从划扣款中支付给申请人。 2、7月15日,市住房发展中心约谈恒大御景湾项目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裕安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执行,及时退还认购款346748元。 7月16日下午16时,经市住房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确认,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已根据法院判决将认购款346748元退还给您,您对此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市住房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64-393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