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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楼梯房加装电梯及小区漏水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14 10:58:0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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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市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们是阳光欧洲城玫瑰苑的业主,我们小区的多层,共计7层,加地下车库,有8层,家里面公公、婆婆都70多岁了,家里还有一个2周岁小孩,上下楼实在不方便,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小区大概啥时候能够安装电梯,不是说6层以上必须安装吗?另外,我们家房子一直漏水严重,和物业说,只是说我们自己先维修,一直不作为,就知道催缴物业费,我想问问我们业主交的公共维修基金怎么使用?另外,我们的物业费及车库费都用来干嘛了?
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谢谢!
市住建局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07-20 23:22:47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阳光欧洲城玫瑰苑11#楼为多层6层加1层复式结构,地下车库实为人防工程,临时作为地下车库租赁使用。
一、关于该小区安装电梯的问题。根据《六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加装电梯需小区业主或本栋楼全体业主的同意后自愿向社区申请,并经检测鉴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增设电梯,增设电梯及后期部分电梯维护管理后期所需资金由相关业主自筹。
二、关于房子漏水严重,物业不予处理的问题。经了解,11号楼603户系外墙渗漏。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外墙属于共用部位,质保期内由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维保责任;超过质保期的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申请专项维修资金。经查,11号楼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目前已过质保期。我区已要求物业企业立即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并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到位后一周内予以维修。有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方面具体问题可向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咨询(0564-3925683)。
三、关于物业费及车库费使用去向的问题。根据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内容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等。车辆停放服务内容包括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和日常维护等。详细情况您可到小区物业办查询,区物业管理部门已责成物业公司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监督。7月16日,经金安区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其他疑问,您可咨询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64-39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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