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一般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前联合图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皖政办秘〔2023〕1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2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加大图审改革力度,探索简化施工许可前的施工图审查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范围
除特殊建设工程项目以外,依企业申请简化施工图审查程序的一般工业项目。
二、简化内容
除特殊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一般工业项目,可采取自审承诺方式办理施工图联合审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可共同签署《六安市施工图审查项目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审承诺书》(以下简称:《自审承诺书》),并将《自审承诺书》上传至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时将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 和《自审承诺书》上传至六安市工改系统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六安市图审系统)。承诺项目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及时组织整改,并上传图审系统。建设单位完成上传工作后,即可凭《自审承诺书》替代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
符合自审承诺审查条件的一般工业项目,建设单位也可自主选择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三、事后审查机制
对采取自审承诺方式办理施工图联合审查的一般工业项目,实行事后审查机制。完成资料上传工作后由建设单位选定的图审机构对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100%事后技术性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性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审查重点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消防安全性;
4.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抽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图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如需整改的,设计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查意见整改到位,图审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技术性审查合格的一般工业项目,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技术性审查中如发现违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自审承诺书》内容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作出处罚,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技术性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需按正常报审程序进行修改、复审,并领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提交给施工许可审批部门补充到相关申报材料中。
四、信用评价和遴选机制
建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和遴选机制。通过六安市图审系统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情况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情况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加减分,将结果在六安市中介服务网进行公布。对于得分靠前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优先展示并推介,对于得分靠后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限制其在我市承接相关业务。
针对简化施工图审查程序的一般工业项目,单个项目施工图审(抽查)时限超过5个工作日的,图审机构扣1分;单个项目复审时限超过2个工作日的,图审机构扣0.5分;单个项目施工图审查三审通过的,设计单位扣1分;单个项目施工图审查四审通过的,设计单位扣2分;单个项目施工图审查五审通过的,设计单位扣3分;单个项目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设计单位扣1分。
按年度对六安市图审系统中的图审机构和设计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图审机构,暂停业务90天;连续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图审机构,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设计单位,依法依规给予惩戒措施。
五、强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强化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牵头抓好设计文件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必要时可聘请勘察、设计咨询机构或专家对勘察过程和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把关,并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认真处理相关设计质量投诉。同时,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工期,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勘察设计企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相关法律规范,降低工程质量。
(二)落实设计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设计单位应对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负责,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设计工作,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承担终身责任。设计单位应强化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内部质量管控制度,严格执行校核、审核、审定程序,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及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深度的相关规定要求。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六安市施工图审查项目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审承诺书.docx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