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企业行为动态核查的通知
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提升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质量,我处决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企业行为动态核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动态核查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企业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1;
2、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企业的检测业务是否规范,包括检测档案管理、报告样式规范性、报告可追溯管理等;2023 年 7月至 2024 年 7 月检测相关原始记录资料,具体详见附件 2。
二、动态核查时间
2024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企业应高度重视动态核查工作,按照上述要求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备查,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条件
2.检测业务相关要求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2024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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