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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振兴文禾赋延期交房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6-30 10:02:0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535
受理单位: 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潘市长你好,我是金寨县山里的一名普通老百姓,2019年我在六安买了振兴.文禾赋的房子(那时候还叫振兴.国御府),按照购房合同,项目一期交房时间为2021.06.30,时间很快,2021年6月 19日,振兴集团发短信给第批客 户通知后天(2021.06.21)参加业主开放日活动,并且在短信中明确说明了“目前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振兴.文禾赋”具备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当时业主接到短信之后都很高兴,特别是在参观了小区内景之后,大家都夸赞小区环境十分好。但是2021.06.24 售楼部置业顾问以微信方式通知我,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一期交付时间顺延,房屋最终交付时间以通知文件相关为准。收到这个消息心里十分难过,本来就从农村来的,对于一个农村人来说,能在市区买一套房子是多么不容易,现在在六安上班,一直租房子,目前房子又要延期了,只能继续租房子住。就此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购房合同上明确提出,达到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在交付日届满前10 天(不少于10)天将查房验房时间,交付时间等书面送达买受人、但实际情况是并没有收到相关通知,而是在距交房6天时候短信通知客户因疫情延期交房!我想问这是否合理,是否尊重客户的利益。2.延期交房是不是应该提前至少十天以官方书面形式通知客户,而不是销售以短信或者微信形式通知客户,销售员是代表不了置业公司的!3.如果是因为疫情影响,应该早就出现了延期交房情况,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而是快交房了才通知,是不是拿着疫情的幌子,因为其他自身原因来欺骗客户,至客户利益受损。我只需要给我一个明确且合理的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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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07-01 11:49:37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振兴文禾赋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期间于2020年2月和2021年5月分别受疫情影响停工。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开工的通知》(六建房函〔2020〕95号 ):(四)合理顺延商品房交付时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属于不可抗力,交付期限相应顺延。顺延时间计算从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之日至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的复工开工之日止。(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2日)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施工期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交付期限可以顺延39天。 针对该项目延期交付问题,市住房发展中心已于6月29日和30日分别约谈振兴文禾赋项目负责人,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流程告知业主延期交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成剩余部分的验收工作,在达到交付条件后及时通知业主拿房。相关情况,市住房发展中心已于6月30日上午11:50告知您,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可咨询市住房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64-393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