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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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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市住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印发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科室的信息公开职责,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按月按季度上传房地产市场监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网对外发布信息797条,其中,基本信息642条,重点领域信息155条。召开了2场新闻发布会。发布12篇重大决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围绕房地产市场、老旧小区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发布主动回应信息99篇,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定期组织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房、农村危房改造三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指导县区做好三个领域栏目信息公开,同时督促县区做好对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以来,市住建局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托依申请平台,及时受理、审核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审核通过后及时办理,依法决定是否公开。全年办理了2024年度新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件和2023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94件已按期按质办结,11件结转2025年度正在依法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

      已按照规范性文件发布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格式调整。按要求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文件立改废动态更新。2024年,市住建局新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已全部在信息公开网挂网公示。规范发布流程。做好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要求做好错敏词、错暗链问题整改工作。定期排查网站各栏目发布情况,及时提醒相关科室单位做好信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网重点领域事项目录。通过局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新媒体多渠道公开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大决策意见征集、财政资金、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办事流程及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2024年,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共发布信息803篇。

      (五)监督保障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住建局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季度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年完成季度检查整改、全省政务公开测评等各类整改6次。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评估2次。认真开展局政务公开培训,发布并报送政务公开经验交流7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4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1

      0

      0

      0

      1

      1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2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5

      0

      0

      0

      0

      0

      6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1

      1

      (七)总计

      91

      2

      0

      0

      0

      1

      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文件发布质量不高。二是部分意见征集群众参与度不够。

      改进方式: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发布格式调整审核,满足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等要求。二是进一步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局政务新媒体转发、政府开放日宣讲等形式,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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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六安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传真):0564-39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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