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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市住建部门不答复我的投诉信,并删除掉。
留言时间:2021-01-26 11:36:2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766
受理单位: 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于2020年12月2日和2021年1月5日,在政府网(住建)部门信箱两次反映《关于住户违反<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而不处理的问题投诉》。至今2020年1月2日的投诉网上没有答复,而2021年1月5日的投诉已经被无情的删除了。 对不在网上答复,并删除帖子的行为,我很愤怒!我投诉:一是市住建们为什么不能在网上进行答复,而要私下删除掉投诉帖子!二是对我投诉的问题,国家有法规,市住建局的《权责清单》的31条也有明文规定,为什么至今都不能处理,什么原因!三是希望住建系统的大人们别那么冷漠,无视群众的末梢权益,对你们来说,投诉只是让你们正常依法履职,不是额外增加你们的负担,别无动于衷,尸餐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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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网络中心 发表于:2021-02-01 15:20:4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前期,我单位收到投诉已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经现场查看,15栋2001室业主将卫生间移至原卫生间隔壁小房间。经现场协调,该业主拒绝整改,后物业企业采取相应措施阻止该户继续违规装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但该户态度强硬拒不整改。根据《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行政处罚权。目前市级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处罚方案,一旦出台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相关具体事宜,您可咨询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物业股,联系电话:0564-392563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