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市本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管理评价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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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各监督科室、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单位: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实施细则》(六建质函〔2022〕413号)文件要求,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市本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管理评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类型

本通知适用于六安市市本级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工作。

二、风险等级分类

(一)重大风险,用红色表示,风险等级最高,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难度非常大,风险后果很严重,极易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较大风险,用橙色表示,风险等级较高,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难度很大,风险后果较严重,极易引发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

(三)一般风险,用黄色表示,风险等级一般,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难度一般,风险后果一般,可能引人员重伤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四)较低风险,用蓝色表示,风险等级低,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难度较小,风险后果较轻,可能引发人员轻伤和较小的经济损失。

质量安全风险等级矩阵表

风险等级

综合管理风险等级

风险源等级

重大

(红)

重大

(红)

重大

(红)

重大

(红)

重大

(红)

较大风险(橙)

较大风险(橙)

较大风险(橙)

重大

(红)

较大风险(橙)

一般风险(黄)

较低风险(蓝)

重大

(红)

较大风险(橙)

一般风险(黄)

较低风险(蓝)

 

三、风险等级评价

风险等级评价由风险源等级(质量、安全)和综合管理风险等级采用矩阵法确定,按风险等级分类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Ⅱ、 Ⅲ、Ⅳ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报项目所在监督科室汇总。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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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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