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工作的通知
六建审改办函〔2023〕18号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项目一策”工作要求,帮助企业准确高效的获取项目需要开展的审批的事项清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个性化制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六安市工改平台的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生成系统,在建设单位获取项目代码后,将项目的类型、规模、区域、行业等要素推送给各审批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各审批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实际,确定该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生成审批事项清单,提供给企业,形成个性化审批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内无遗漏”。
二、操作流程
(一)明确工程项目类型。建设单位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选择智能导办,根据系统提示,依次选择县区、资金来源、项目类型等选项,获取项目类型,得到该项目审批事项全量清单(事项类型标准版)。
(二)获取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单位在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获取项目代码。
(三)发起清单意见征集。项目代码生成后,由发改部门通过无感转录的方式,将项目代码提交给相应层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在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一项目一策)系统中发起意见征集,对照项目审批事项全量清单(事项类型标准版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一项目一策)系统),同步分发给所有可能涉及的审批部门。
(四)确定个性化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在接到意见征集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依据项目的基本信息,确定该项目在本部门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并在系统中予以反馈。
(五)形成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一项目一策)。各审批部门反馈完成后,在系统中自动生成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经综合服务窗口审核后,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在企业中心中获取到本项目个性化审批事项清单。
(六)对照清单完成审批。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个性化审批事项清单中的审批事项,分阶段按要求办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内无遗漏”。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是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重要举措,建立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明确审批内容,明晰审批要求,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审批部门强化审批事项监管,及时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实现清单之内无遗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通知要求。
(二)完成系统配置。市本级各审批部门要对照《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内容,建立完善内部沟通机制,并确定专人负责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一项目一策)系统的受理反馈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反馈。确定的人员请填写《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系统人员反馈表》,于9月13日前反馈市工改办,联系人:刘馨伟,联系方式:3383500。各县区、市开发区工改办要对照上述要求,牵头做好本区域各审批事项人员的确定工作,于9月14日前汇总反馈市工改办,并同步做好系统账号配置工作。
(三)实现具体案例。为加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工作落地,各县区、市开发区要提前谋划,确定1个项目作为试点,做好包保服务,并于9月22日前完成审批事项个性化清单的生成工作并反馈市工改办。
(四)及时对接沟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开发区在推进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市工改办对接反馈,加快工作推进。
附件1: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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