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市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工程勘察费用减免和取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6-30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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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最办〔2021〕1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提升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实施细则》( 六营商办 〔2020〕 23 号 ) 精神,结合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新 一轮改革总体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 以下简称“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工程勘察费用减免执行标准和流程, 强化施工图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的实施范围
    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标准化厂房、普通仓库以及符合主导产业的社会投资产业项目,且需满足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跨度不大于 21 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备案制项目。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除外。
    本通知所指的工程勘察费用减免、取消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适用于此类项目。
    二、减免低风险产业项目的工程勘察费用
    ( 一 ) 全市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的信息公开。市自 然资源局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其官网公布全市14个地质灾害危害性分区评估单元的 “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向社会公众和土地受让方告知相应地块的地质条件、地质资 源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对新出让土地项目,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写明“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对自有土地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登录网站下载。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可作为低风险产业项目开展后续设计工作的初始资料。
    (二) 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工程勘察费用的减免流程。对建筑面积低于 2000 平方米且无地下室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可使用政府公开的地质勘察信息开展设计,无需提供勘察报告。其他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需进一步补充工程勘察的低风险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应当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单位完成。
    为降低企业的成本,工程勘察费用由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对于新出让土地项目,工程勘察工作由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勘察报告由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时一并提供给建设单位。
    三、加强施工图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 一 ) 取消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委托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设计单位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图设计质量负主体责任。
    (二) 加强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事中事后检查。县区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全覆盖质量检查,承担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任务。
    受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取得施工 许可证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和管理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出具明 确的质量检查合格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查合格意见视作相关管理部门检查合格意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出具明确的质量检查不合格意见,说明不合格原因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项目,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或使用,上述行为作为不良行为计入失信记录。建设单位整改通过并取得质量检查合格意见后,方可重新开工。
    工程勘察费用、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查费用,由县区政府 (管委 ) 负责,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所需资金应列入建设主管部门预算。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与《提升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实施细则》(六营商办〔2020〕23号 ) 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安市建设 “四最”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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