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建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调整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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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市〔2022〕39号

各县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指标季度评议细则>的通知》(皖建审改组〔2022〕2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标准化厂房、普通仓库以及符合主导产业的社会投资产业项目,且需满足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跨度不大于21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备案制项目。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除外。
    二、项目单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所产生的费用,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奖补政策,按缴纳额度补助给项目单位,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承担。
    三、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调整的通知》(六建市〔2022〕37号)同时作废。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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