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正式公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注重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参考)》,近日,金寨县确定并公布了金寨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共7处,分别是梅山水库陈列馆、梅山水电站俱乐部、梅山水电站迎宾亭、梅山水库万鸡山凉亭、梅山水库烘炉车间、梅山水库修配车间、梅山水库仓库。
至此,加上2018年公布的第一批4处历史建筑,金寨县现有历史建筑达到1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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