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安市本地建材企业产品目录申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筑产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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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市优质建材产品在本地建筑工程中应用,决定组织编制六安市本地建材企业产品目录,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提振六安建材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编制范围

建材产品目录主要选择我市绿色、优质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建材产品,涵盖应用在工程建设中的建筑材料、产品及构配件。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在我市内登记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需正常运营、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相关产品须具备可靠的质量保证,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或认证;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

(二)申报提交资料

1.《六安市本地建材企业产品目录申报表》(附件1)

2.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2)。

(三)不予申报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的建材产品不予申报:

1.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淘汰类的,列入住建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实施过程中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2.在“信用中国”有不良记录且未被移除的。

三、目录管理

(一)申报流程

1.资料审查。建材生产企业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资料各一份,由属地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对照申报要求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予以推荐至市住建局,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2.审核公示。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县区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包含产品质量及性能抽检抽测,企业生产能力现场核查),共同形成六安市本地建材企业产品目录,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并以正式文件予以发布,供建设工程各方根据需要采信、采用。

(二)动态管理

申报企业须自愿接受社会监督,配合目录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其建材产品信息从目录中清除,2年内不接受该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的申报并抄送相关部门处理:

1.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有生产应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的;

3.列入目录企业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

4.列入目录企业生产产品经抽样检测不合格的;

5.违反《承诺书》承诺内容的。

四、目录推广应用

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购使用目录中的建材产品,倡导其他工程项目使用目录中的产品。鼓励设计、施工等单位优先采用目录中的建材产品。为稳步推进全市优质建材产品应用,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纳入建材产品目录不作为工程应用的强制条件。

联系人:市住建局     陈超    联系电话:3925902

市市场监管局 王彬    联系电话:5136096

邮  箱:jnb0564@126.com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六安建设大厦2219

附件:1.六安市本地建材企业产品目录申报表

2.承诺书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六安市本地建材企业产品目录申报表.docx

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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