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六安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申报流程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筑产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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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墙材企业、各预拌砂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六安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的受理审核工作,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和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落实好企业环保、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六安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证书受理评审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办企业随时申报,换发证的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内向县区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申报依据

墙材企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要符合《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20版)》(根据省经信厅颁布目录实时更新)《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相关规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申请产品备案要符合《六安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的《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申请表》,申请砂浆产品备案的《六安市市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均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及环保验收材料,《土地使用证》或合法用地手续;

(三)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规模、工艺设备(附生产工艺流程图)、企业组织管理机构文件;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五)内部岗位责任制、生产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六)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和质量保证书;

(七)产品标识(附彩色照片,预拌砂浆不需要提供);

(八)检验室的实验仪器清单和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检定的校准证书,实验室人员取得的市级以上检验机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九)新申请企业提供一年内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备案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换发证企业须提供上一个证书周期内每一年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备案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十)烧结类墙材产品,应提供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布点材料;使用页岩的,应提供《采矿许可证》,如占用林地还要提供林业《采伐许可证》;使用建筑垃圾、河(湖)淤(污)泥等其他原料的,应提供其来源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企业向所在地县区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合订本,由所在地县区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申报材料与现场不符的或申报材料不完备的将不予受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报送市主管部门。

(二)市级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和产品抽检。

(三)产品抽检和现场审核均合格后,应网上上传相关资料,网上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预拌砂浆企业由市住建局最终审核后颁发《六安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墙材企业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最终审核后颁发《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

 

附件:六安市新型墙体材料、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现场审核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六安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现场考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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