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法治工作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8-1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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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法治工作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金安区、裕安区房管(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日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

法治工作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紧紧围绕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行业立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着力加强行业普法,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法治服务水平,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干部教育体系,指导工作实践。

2.加强宣传研究阐释。以开展法治大讲堂、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历史逻辑、丰富理论渊源、重大实践价值和高度政治意义进行重点宣讲、解读和阐释,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多形式开展“送法到基层进企业”活动,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3.推动贯彻落实工作走实走深。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六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六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六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3年法治工作首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4.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省厅关于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根据地方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完善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强化立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重要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5.严格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职责,确保审查工作合法、准确、及时。要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要做到应审尽审。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化、规范化。着力加强文件公布实施后的评估,及时研判处置和解释说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备案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主动接受监督。

三、维护公平正义,构建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系

7.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衔接优化完善协作机制的通知》,避免出现职责交叉重叠或真空漏洞,坚决杜绝“看得见无权管”“管得着看不见”等现象发生。

8.强化行政执法效能。突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力度,梳理、调整“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权责,依法实施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明确抽查事项,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提高规范化水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

9.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类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持续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机制”有效实施,探索建立“承诺轻罚”机制,助力行业企业发展。

11.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着力抓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大纲》有效运用,紧贴执法工作需要,着力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养,特别是对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的人员,组织考前培训和考核,以考促学,增强本领。

12.加强行业执法监督。开展全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自查,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制度落实。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增进民生福祉,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3.优化职责体系。动态调整市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依法全面做到行政权力公开。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共服务指南等,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行业治理体系,提高部门行政执行力。

14.加强信用管理。积极发挥信用体系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失信约束惩戒措施清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15.推进行政调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畅通行政调解渠道,切实将住建领域的矛盾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6.依法办理信访。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好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受理接访,相关单位(科室)切实尽职履责,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办实办好每一个信访事项,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注重源头纠纷排查化解,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法依规解难题、化积案。

17.抓实行政复议应诉。着力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各项工作衔接,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出声、出解,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

、强化普法成效,全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氛围

18.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紧盯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公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实现工作有方向、制度有保障,推动行业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19.抓好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结合党员干部培训、党支部结对共建、主题党日等,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化。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

20.突出专门法律宣传普及。扎实抓好房地产、城乡建设、建设工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用好法治宣传载体,及时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解释解读,扩大建设专门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

21.推进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法润乡村社会”等活动,扎实推进以案释法,整理行业涉法典型案例,组织工作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结合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活动,构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特色的法治文化。

六、推动工作落实,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22.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强化党建引领,用党建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法治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

23.严格落实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述法评价、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等制度,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自觉接受各级监督检查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4.加强作风建设。以集聚法治资源、发挥法治优势、优化法治服务、提供法治保障为重点,改作风、强能力,切实把法治贯穿到住房城乡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增强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蔚然成风,助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加强。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住建系统普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带动“广泛多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机关干部职工、行业执业从业人员学法重点内容。突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

3.抓好宪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活动,开设“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进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等。

4.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扬《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通过建设普法阵地、制作宣传小视频、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和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形式,重点宣传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的《民法典》条文,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

6.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重要工作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围绕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发展、城乡建设、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做好本级负责起草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

二、精准分类施策,强化重点群体学法

7.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将法治宣传纳入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落实好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在线学习和考试。

8.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继续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执法人员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过程中,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复议和诉讼案件统计及分析报告工作,切实发挥典型案例引领和警示作用。

9.加强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职业水平。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用工单位、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

10.加强特色普法阵地建设。广泛动员和吸收社会公众力量参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阵地建设,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行业企业法务工作者等组建志愿者普法队伍下沉到各基层普法阵地,推动普法阵地活动制度化。利用好现有阵地实物条件开展普法,动员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支持鼓励普法阵地新建、添置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灯箱等实物或印刷宣传资料等,把住房城乡建设普法宣传内容落到实处,落到群众可见之处。合理利用户外广告设施、建筑工地围墙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采用公益广告、标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公益普法宣传。

11.开展特色普法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庆祝建党102周年、国庆节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和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法治大讲堂、领导干部讲法治课、法律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法治主题征文、执法技能大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强化法治服务,提升普法实效

12.依法化解矛盾争议。细致做好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处理的法治服务,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畅通行政调解渠道。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3.提升普法为民惠企。持续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大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探索建立“承诺轻罚制”,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4.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多形式开展“送法到基层进企业”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房地产、建筑业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运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的积极性,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保障

15.突出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着力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的相关工作制度,科学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整体推进全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6.全面落实普法责任。着力推进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落实。科学制定本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本单位普法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切实构建大普法格局。

17.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主管部门应把普法经费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各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要结合活动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8.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按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相关工作。要全面总结成绩经验,查找问题短板,发现创新亮点,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整体联动,纵深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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