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六建科函〔2018〕43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18〕1734号)要求,我市精心部署、严密谋划,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我市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2011年获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利用激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手段大力推进示范工作,2013年5月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经过5年多建设,圆满完成了住建部下达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并于2017年通过验收。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截至2017年底,我市累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竣工面积860.9万平方米。
对照省厅要求我市无2014年9月1日后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已竣工交付的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建筑工程项目,因此本次“两规程”检查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随机从备查项目清单中抽查了6个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建筑工程项目,其中市直2个,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各1个,舒城县1个。
二、取得成效
(一)圆满完成示范城市建设。自2011年获批示范城市以来,我市累计实施示范项目76个,建筑面积490.83万平方米,折合示范面积251.25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72个、地源热泵示范项目1个、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结合建筑应用项目1个、太阳能浴室项目2个。通过示范城市建设,增强了太阳能光热等技术与建筑的整合,改善了建筑的功能和环境,完善了“绿色建筑”的内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不断丰富。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遵循“一体多翼,协同发展”的思路,即以太阳能热水系统为主,太阳能光伏、空气能、浅层地热能等多种应用形式同步发展。在政策、管理、技术等不断健全后,逐步丰富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需求和市场需要。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在示范建设基础上,2017年出台了《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在全市民用建筑工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通知》,在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实施可再生能源。截至2017年底,我市累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竣工面积860.9万平方米,其中2017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竣工面积346.25万平方米,占本年度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66.32%。2018年上半年,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实现全覆盖,竣工面积180.3万平方米,占比达79.6%,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效应显现。
(四)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覆盖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可再生能源建筑监管体系。创新源头监管,依托安徽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监管平台实施施工图网上调审,对不符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项目要求整改;对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产品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产品和企业,不予发放新技术新产品备案证,禁止准入六安建筑市场;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纳入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执法范围,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程序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项目防坠落措施不完善。部分项目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进行设计安装,存在后补设计图纸现象,少数项目集热器通过锚栓固定在阳台外侧,下部无防坠落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移交使用后,建设单位、产品供应商、物业公司三方对太阳热水系统后期维修维保和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
(二)改拆太阳能设备现象多。通过检查了解,由于设计安装不合理等因素,部分用户反映阳台壁挂式太阳能储水箱体积过大,占据阳台大量空间,影响使用及整体美观,导致后期业主装修拆除或移动太阳能设备较多,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违背国家节能减排的初衷。
(三)标准执行不到位。少数项目未按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如防雷接地未连接,未设计冷热水管或设计了未安装冷热水管或将太阳能设备指定由业主自理等,给后期业主使用带来了不便,违反了规范要求。
四、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第5.3.12.4条规定,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挑板,实际应用中存在大量项目集热器板仅通过锚栓连接阳台栏板上,下部无悬挑板,安全隐患较大,建议明确对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必需增设混凝土悬挑板并设定最小宽度值。同时,在设计之初增设设备平台,用于放置太阳能设备,解决占用住户空间问题。
(二)加强后期使用管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外挂集热器安全风险大,尤其是对于未设置悬挑板项目,对于交付使用的维修维保要求高。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规定,明确建设单位、设备供应商和物业公司的责任与义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目前可再生能源应用的主要形式是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浅层地热能项目较少,其中浅层地热能项目多应用在政府投资项目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地产项目应用积极性不高。建议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伏等规模化应用。
附件:1.应用情况自查表
2.应用情况自查表支撑材料
3.执行情况检查表
4.实施情况调查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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