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优化监管银行招标工作 推动金融监管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有力保障新建商品房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市住建局于今年3月初启动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工作,共有11家商业银行投标,3月底最终确定招录9家监管银行。此次公开招标,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准入制度及流程。
一是严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二是配套出台《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考评办法》,设立资金拨付准确性、风险预警响应速度等多项量化指标,按年度开展“百分制”考评。考评为优秀的银行给予通报表扬,并优先合作;考评不合格的,暂停新的监管业务合作,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监管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该制度能有效提升监管账户资金拨付效率,降低资金违规使用风险,强化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责任。
三是实行“1+1+1”签约方式,即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该方式实现“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既保持监管弹性又增强合作稳定性,有效激发金融机构提升内控水平,推动金融监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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