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城区商品房撤销备案公告(2024011)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11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4年第11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卢兴枝 |
六安豪门置业有限公司 |
东部中银广场2幢906室 |
201911200086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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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卢兴枝 |
六安豪门置业有限公司 |
东部中银广场2幢907室 |
201911200087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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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 峰 |
六安万誉置业有限公司 |
万兴滨江府7幢804室 |
XJBA202301313415010076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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