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长三角一体化总部经济产业园一期(启动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装配式建筑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六建科函〔2023〕300号)文件要求,现将六安市长三角一体化总部经济产业园一期(启动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装配式建筑竣工阶段复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至2024年12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的,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3925902)。
附件:2024年六安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公示名单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2024年六安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公示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结构形式 |
评价阶段 |
评价时间 |
评价结论 |
备注 |
1 |
六安市长三角一体化总部经济产业园一期(启动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 |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装配式钢结构 |
复评价 |
2024年12月5日 |
各单体装配率均大于70%;符合要求,同意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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