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1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
收到《六安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六审行报[2022]9号)后,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8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整改举措,对审计指出的6个方面12个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分类分步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9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剩余3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年内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市住建局本级2021年政府采购共安排预算7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248.19万元。2021年因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向市财政局申请并经批准调剂了相应政府采购指标248.19万元,
整改措施:市住建局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合理预测采购需求,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等政府采购制度。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编制不精准
市质安处实有7辆公务执法用车,预算编制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5辆公务用车费用20万元编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下。
整改措施:市质安处现有7辆公务执法用车,其中单位原有2辆,机构改革时由原六安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划入5辆。2019年市直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经批准,划入的5辆车作为单位公务执行用车。市质安处已与市财政局协商,申请把5辆执法用车经费编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下(附件2)。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收取
截至2021年底,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应收房屋租金1656.65万元,实际执收1619.64万元,其中1.84万元租金已申请减免,其余35.17万元房屋租金未收取到位,对于其中27.64万元欠缴房租已提起法院诉讼,其余欠缴房租正在催收。
整改措施:市住保中心已全面梳理欠租住户,经核查,主要涉及直管公房4户租金27万元和公租房69户租金8.17万元。通过加大催缴力度,现已收回两户直管公房租金共计21512元、32户公租房承租户租金共计42712元。下一步,市住保中心将主动对接人民法院,对已判决进入执行程序的直管公房承租户加大执行力度,追缴到位;对于催缴后拒不缴纳租金的37户公租房租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2月17日市住保中心印发了《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管理和退房流程规定的通知》(六住保〔2022〕3号)(附件3),严格房屋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房屋出租、租金收取、合同签订、房屋退出等工作。
三、预算支出管理不到位
(一)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
2021年度城区水环境(厂-网-河)治理费用预算执行率为15.58%。
整改措施:市住建局已进一步督促三峡公司和市城管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付费审核材料,加快支付进度,同时在编制下年预算时,精准测算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预算绩效指标值设定过低
绿色建筑(竣工)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面积,指标完成值远超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整改措施:市建筑产业中心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是由省住建厅综合国家工作目标要求及省内各地市工作情况统筹下达的,实际完成较好。下一步将与省住建厅加强沟通,结合省内各地市实际完成情况,建议制定差异化的绩效指标值。
(三)1237.95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沉淀于项目单位
整改措施:光明南苑项目是市本级“限房价、竞地价”安置房,由六安英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摘牌建设,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代市政府与英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市政府回购光明南苑商品房协议》。2021年市住建局将专项债券资金112200万元拨付至市城投公司,用于回购安置房,市城投公司已拨付施工单位110962.05万元,余款1237.95万元为六安英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因逾期交房产生的超期过渡费和自行承诺未按时交房违约金。因企业一直未缴纳该两项费用,市住建局为督促企业履约,在申报最后一笔回购款时,扣留回购款用于解决该两项费用。今年6月六安英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回购款,法院依法受理案件(2022皖1502民初3350号)并已开庭审理,未判决。期间企业诉求受今年4月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先予支付工程款,并承诺接受和执行法院的判决。6月30日,市住建局和市城投公司将12379480.4元工程款拨付至企业,待法院判决后,根据法院判决向企业追缴该两项费用。
四、违规出租直管公房
2021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租20套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未通过拍租方式;出租120套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未通过市场评估确定租金标准。
整改措施:市住保中心现已对四套超过200平方米以上的到期房屋予以拍租,并通过第三方对所有经营性直管公房完成房租市场价格评估工作。下一步,市住保中心将对所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合同到期房屋开展拍租,200平方米以下的经营性直管公房依据市场评估价格进行招租。2022年8月11日市住保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相关工作的通知》(六住保[2022]16号)(附件5),严格房屋租赁程序、租金收缴时间、合同签订、保证金收取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租赁流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大额支出未经会议研究
1.市住建局本级2021年部分大额支出未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共16笔,总计88.45万元。
整改措施:今后市住建局严格执行《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制度》里“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对于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经局党组会研究审议,1万元以上且5万元以下的大额资金使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
(二)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市住建局本级部分往来款项挂账超过三年,未及时处理。其中,其他应收款包括:以前年度结转的房改资金9.70万元,预付给六安市一建公司九墩塘进水渠清淤工程款13万元,预付给中国旅行社的费用结余0.03万元;其他应付款包括:以前年度结转的房改资金9.70万元。
整改措施:①以前年度结转的房改资金9.70万元,在2019年局清理往来款项时,经会计事务所鉴定,因该项资金属于以前年度房改资金,性质特殊,且存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暂不作清理。②预付给六安市一建公司九墩塘进水渠清淤工程款13万元,经查询、函证确认为2003年、2004年分别预付给原六安市一建公司(现改制更名为安徽同舜建设有限公司)的九墩塘进水渠清淤工程款,后因双方决算意见分歧,导致挂账至今。现函询安徽同舜建设有限公司,因该工程款开票已过追征期,无法再提供工程发票。下一步市住建局集体研究对策,及时清理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③经联系中国旅行社,已将300元应收款收回,缴财政特设户。
六、代管资金管理不到位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1.未及时修订制度。《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于2011年3月1日发布执行,至今未做修订;2.台账要素不全。台账仅能反映相关项目保证金资金流水,未按发包方或建设方进行明细核算;3.未建立三方监管账户定期对账制度。
整改措施:市质安处在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中已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大力推行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保函及三方监管模式,《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已在征求意见,拟于9月底出台,并通过建立与银行、保险公司定期对账机制,完善业务台账记录,确保资金安全。
(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
1.审计抽查三个项目发现,部分商品房预售资金12967.40万元未按规定缴入监管账户纳入三方监管,被企业挪用,后期企业以维护购房户利益为由迫使市住房发展中心给予网签备案,房屋正常销售。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市住房发展中心已加大对企业的巡查力度,并定期核对已售房屋套数与所监管资金的相符度,以确保预售资金全额监管。
2.银行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义务不到位。审计抽查三个项目发现,2021年度银行未经监管机构审批,擅自动用商品房预售资金51768.32万元,其中,29944万元用于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银行贷款保证金(截至审计日,已归还29077.01万元),21824.32万元用于缴纳税款。
整改措施:今年5月市住房发展中心已联合银保监局对监管银行进行检查(附件6),正在修订《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明确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监管银行。
附件:1.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情况统计表
2.市质安处《关于公务执法用车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编制预算的申请》
3.市住保中心《关于印发<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管理和退房流程规定>的通知》(六住保〔2022〕3号)
4.市住建局工作提示函
5.市住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相关工作的通知》(六住保〔2022〕16号)
6.市住建局《关于报送商品房预售资金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六建房〔2022〕32号)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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