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住建厅等17部门《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和《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评选表彰办法》(六建质函〔2023〕244号)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满足《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评选表彰办法》要求的规模标准、申报条件。
(二)申报工程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或完成竣工验收(交通类、水利类)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申报工程中包含参建单位的,另需提供分包合同、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等资料。
(四)此次申报“皋城杯”奖共分为3个时间阶段。第一阶段为拟准备申报2025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园林工程类项目;第二阶段时间为完成竣工验收的交通类、水利类建设工程项目;第三阶段为完成验收备案的建筑类、市政类及园林工程类建设项目。
二、具体评选时间
(一)第一阶段时间申报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资料申报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
资料审查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8日
现场复查时间:2025年3月31日起
(二)第二阶段时间申报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资料申报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3日
资料审查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30日
现场复查时间:2025年6月3日起
(三)第三阶段时间申报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资料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
资料审查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2日
现场复查时间:2025年7月23日起
以上三个阶段现场复查时间以评选实际情况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方式
“皋城杯”奖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项目应按照要求,通过六安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平台(http://61.190.177.53:18190/SmartSiteGL/smartsite/pages/custom_login/index/index)进行网上申报,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平台系统,同时申报企业应将工程项目申报纸质资料,按要求报送至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申报表装订在申报材料中),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资料保持一致,并注明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第一阶段为拟申报2025年度“黄山杯”奖但尚未取得2025年度“皋城杯”奖项目所进行的评选,申报工程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工程规模和相关要求应达到申报“黄山杯”奖评选要求。另往年已取得“皋城杯”奖的项目,但未取得“黄山杯”奖的项目也应在第一阶段资料申报期间进行申报。
(三)“皋城杯”奖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夏明晖,联系电话:0564-3953878,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口建设大厦13楼1321室。
申报平台系统咨询电话:0564-3925621,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口建设大厦15楼1509室。
附件:2025年度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申报表及申报要求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0日
附件:2025年度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申报表及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