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二季度
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有关企业:
按照《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二季度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检查的通知》(六建质函〔2024〕222号)要求,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二季度全市在建工程“双随机、一公开”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市直、市开发区和7个县区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共抽查了 30个项目,其中住宅项目 12个、公共建筑 9个,工业厂房 8个,市政工程 1个,下发挂牌督办单 3份,整改通知书 30份,检查发现问题 342项,其中涉及质量问题 191项,安全问题 151项;本次检查随机抽测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 193个,抽测不合格构件 1个,抽测合格率99.48%;随机抽取施工现场钢筋、砌块、防水卷材、排水管材等原材 72组,抽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本次受检 30个项目质量安全基本可控,但部分项目仍存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健全、人员履职不到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及《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2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37号)及有关防汛等文件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和管理不符合要求,如霍山县受检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和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也未对已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单独列项使用。二是部分监理单位对发现的质量隐患未下发监理通知单并督促整改,如金安区受检项目中监理单位对发现的混凝土质量隐患未下发监理通知单并督促整改。三是部分项目企业、项目负责人未严格落实现场带班制度,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问题较多,如霍邱县受检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自项目开工以来,未到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填写“安全日志”流于形式、内容简单、敷衍塞责。四是部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检查时未到岗履职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如金安区被检项目。五是个别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如开发区受检项目中桩基子分部验收记录中无检测单位意见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六是个别项目设计单位设计变更不符合规范要求,如中心城区受检项目设计变更联系单中设计单位提出的地下室防水施工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施工安全管控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对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如舒城县被检项目塔机防坠安全器失效、回转台螺栓松动等,霍邱县受检项目脚手架步距高度不符合要求,连墙件缺失较多,脚手架基础排水措施不到位,架体稳定性差。二是部分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混乱。如霍山县受检项目,现场电线电缆随地敷设,二级电箱缺系统图,照明采用不合格电线等。三是部分防高坠措施不到位,如舒城县受检项目基坑局部边坡开裂、防护不牢靠,楼层临边防护缺失,天井及电梯井防护不易开展后期施工。四是部分项目防汛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如裕安区受检项目未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应急演练,也未储备防汛应急物资。
(三)工程实体质量与质量资料方面
一是工程质量领域“小切口”常见问题整治部署情况方面,多数住宅建设项目虽已下发文件落实,但落实具体行动力度不够。二是混凝土结构质量方面,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22)规定,厨房、卫生间、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未与现浇板同时浇筑,个别项目现浇结构尺寸超过允许偏差,如叶集区被检项目楼梯一层梯板图纸设计要求为 150毫米,实测为 122毫米,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如霍邱县被检项目设计图纸中框架柱主筋直径大于 22毫米未按设计图纸要求采用机械连接。三是砌体结构方面,个别项目砌体工程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如霍山县被检项目构造柱主筋未设置已完成两侧砌体砌筑,部分构造柱内拉结筋间距较大,且局部外填充墙后塞口高度不足1厘米。四是建筑节能方面,如舒城县被检项目窗洞口部位保温层未按照方案进行施工,且隐蔽验收未履行报验程序;五是装配式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现场,多数预制构件混凝土生产企业未能向施工单位提供简支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六是个别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报告出具检测报告不规范。如主体结构检测报告中保护层厚度只检测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未检测板面钢筋保护层厚度。
三、通报批评项目
(一)对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十七标段建设单位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安全建设发展中心,施工单位安徽亚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方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六安市叶集区明强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施工单位安徽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安徽省至泽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
(一)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要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认真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严格督促整改,逐一复核销号;对隐患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同时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我局。安全和质量问题整改处理情况应于 2024年 7月12 日前分别报至局质安科(联系人:徐涛;联系方式:0564-3925033)及市质安处(联系人:夏明晖;联系方式:0564-3953878)。
(二)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要针对质量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结合工程质量领域“小切口”专项整治行动和建筑施工防高坠“小切口”专项整治行动,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辖区内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可控。
(三)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钢筋保护层厚度施工和监理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 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规定,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合格率。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