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市在建项目“双随机、一公开”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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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深入治理常见质量问题,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房地产交易领域“小切口”专项整治的通知》(六建质函〔2023〕829号)中《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双随机、一公开”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六建质函〔2024﹞112号)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局于2024年3月7日至3月15日开展了2024年一季度全市在建项目“双随机、一公开”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22个项目,其中住宅项目9个、公共建筑6个,工业厂房3个,市政项目4个,检查组对受检项目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进行了检查,共下发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22份。

现场抽取原材料57组,其中抽取钢筋原材40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防水卷材5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砖、砌块8组,3组不合格,合格率71.4%。抽取保温板材2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PVC-U 排水管材2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实体检测共抽取混凝土强度58个构件,其中5个构件不合格,合格率91.3%;抽取楼板厚度38个构件,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钢筋保护层厚度66个构件,其中32个构件保护层厚度偏高,合格率51.5%。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质量行为方面

从工程质量行为检查情况来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履职,质量保证资料基本完整,各方责任主体基本能履行质量责任,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未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未编制《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或已编制方案但未进行交底,如霍山县被检项目中未进行方案专项交底;二是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进场报验程序,如叶集区被检项目中未见施工现场钢筋原材料复试报告及验收记录;三是部分项目混凝土结构修补完成后缺少记录,其中金寨县被检项目进行主体结构修补后无相关记录,且修补后质量仍不合格;四是个别项目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混乱,如霍邱县被检项目,综合评定表未见验收记录,基础分部验收记录无“验收结论”等。

(二)工程实体方面

从工程实体现场检查情况来看,抽查项目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使用功能能得到有效保证,但检查中也发现有些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一是混凝土外观成型质量存在缺陷,部分项目混凝土构件观感较差,存在蜂窝、麻面、露筋、漏浆、胀模、孔洞等现象,其中金安区被检项目中存在多处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二是钢筋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依然存在,如部分项目钢筋连接套筒外露丝数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钢筋封模或浇筑前未进行除锈处理,其中开发区被检项目框架柱钢筋锈蚀严重且钢筋工艺评定资料不全;三是砌体工程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如部分项目楼梯侧墙、端部及砌体结构窗洞大于2米时,两侧未设置构造柱,部分项目构造柱钢筋偏移,钢筋搭接、绑扎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在组砌过程中,大于300毫米洞口未设置过梁或过梁厚度不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其中舒城县被检项目中使用的填充砌体抗震钢丝网径均不符合设计要求。

三、通报项目

(一)对舒城中学扩建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单位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金鼎学府三期建设单位六安市城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安徽铜普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四、处理意见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逐条对照整改,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局开发区分局要对照检查组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要求认真督促整改和组织复查,确保各受检工程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于整改通知书下发15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至市质安处。涉及通报批评项目,县区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督频次,作为重点监管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五、下一步工作

(一)严把建筑材料验收程序。建筑材料进场后,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进场验收程序,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建筑工程进场材料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向属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二)严格落实设计变更程序。施工图设计文件自审查合格后,应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及原设计标准的情况下,确需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应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应当送原设计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严抓建筑施工实体质量。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意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底,减少常见质量产生;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完善隐蔽工程检查及材料鉴证取样的规范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推进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要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项目《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并认真执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通用规范学习宣贯工作。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要加强对通用规范条文学习,理解规范新旧条文变化,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严格贯彻执行通用规范标准。二是紧盯混凝土结构质量安全。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在房屋建筑主体竣工验收前,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混凝土强度报告进行原位比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责令责任主体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惩处。三是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主体检测报告悬挑梁构件钢筋保护层设计值应严格按2a类环境类别取值,在浇筑混凝土时应设置板厚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设计板厚浇筑混凝土,保证钢筋不位移不变形。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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