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
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双随机、一公开”
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六建质函〔2024﹞112号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有效防治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双随机、一公开”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阶段和市政基础设施结构层施工阶段项目,在项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市直管工程抽查比例不少于10%,各县区抽查不少于2个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房地产交易领域“小切口”专项整治的通知》(六建质函〔2023〕829号)中关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部署落实情况;
(二)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履行)情况;
(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及《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落实执行情况;
(五)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问题整治情况;
(七)对混凝土结构、钢筋原材、外墙外保温、排气道、预拌砂浆、消防管材等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和现场材料抽查。重点抽查被检项目涉及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质量,并对主体结构进行原位比对检测。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检查方式,从各县区在建项目库中随机抽取,请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所监项目库表发至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五、检查要求
(一)确保检查效果。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部署,做好配合工作。各受检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要提升精品工程意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认真履行质量责任,按照检查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二)落实整改成效。对检查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所在地行政处罚实施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并按要求时限及时将整改回复资料和调查处理结果(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书面报告检查组。
附件: 2024年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