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六建质安﹝2023﹞11号
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企业:
为有序安全做好城区在建项目节后复工工作,及时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等规定要求,现就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相关企业务必严格执行。
一、认真开展维保检修工作。各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企业立即组织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认真开展一次维保检修工作,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金属构件连接部位、附墙件安装质量、钢丝绳、吊索吊具、滑轮或齿轮、齿条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电气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多塔防碰撞措施是否落实,对建筑起重机械上的鸟巢等杂物进行清理等内容。维保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消除,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消除。检修过程必须留取影像资料,认真如实填写维保手册,并报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确认盖章。我处将全面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如发现建筑起重机械现状与维保手册中填写内容严重不符的,将对相关企业予以严肃查处。
二、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企业要严格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如实反映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结果,不符要求的一律不得出具合格报告,发现存在较多问题或问题严重的,应立即向我处报告。我处在检查中如发现检测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与建筑起重机械现状严重不符的,将对检测企业采取暂停检测企业业务措施。
特此通知。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2023年2月6日
抄送: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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