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于开展市直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质安处 发布时间:2023-02-0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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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质安〔2023〕8号

市直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我处《关于扎实做好节后复工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六建质安〔2023〕5号)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自2023年2月1日起开展市直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3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市直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情况;

(二)安全生产会议召开部署、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

(三)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施工现场防高坠、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及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六)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完善情况。

四、检查组组成

我处成立市直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组,刘红萍同志任组长,负责总调度并随机督查;李克福、黄爱民、孙猛同志任副组长,分别带队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李克福、李伟、秦传胜、安全专家1名,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人员1名;

第二组:黄爱民、徐涛、夏守甫、安全专家1名,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人员1名;

第三组:孙猛、金卫华、朱祥林、安全专家1名,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人员1名。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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