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于转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开复工暨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质安处 发布时间:2023-02-01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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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质安〔2023〕6号

各科室,市直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

现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开复工暨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建质函〔2023〕8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处《关于扎实做好节后复工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六建质安〔2023〕5号)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工作,确保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各项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排查隐患未及时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具备复工条件的项目,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施工单位及时报送《项目节后复工备案表》至项目监督科室备案。

 

附件: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开复工暨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项目节后复工备案表

 

 

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2023年1月31日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开复工暨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ar

项目节后复工备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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