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于印发《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六建质安〔2022〕17号
处各科室,市直工程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保障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在建工程因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避免和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当前实情,特制定《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2年5月9日
抄送:市住建局
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为保障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生产安全,极端天气一旦发生,能及时、有效地应对,有序地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有效预防和应对施工现场因极端天气引发的次生灾害,避免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和减少财产损失,迅速落实应对措施和排除险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极端天气发生时可能对工程施工现场构成重大影响的暴雨雪、雷电、大风、高温、强降水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和预防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证从业人员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健全极端天气灾害和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明确各级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做到发现、报告、处理、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处理,并根据职责给予施工现场协调、指导、技术支持或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三、组织机构、职责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成立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组,指导、督促、组织实施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应对措施落实和抢险工作。
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组组成:
组 长:刘红萍;
副组长:李克福,黄爱民,孙猛;
成 员:李加虎,徐冉冉,李伟,徐涛,高俊,金卫华, 胡冰涛,杨密,曹翼飞,夏明晖;
成员单位:市直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单位。
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城区各在建工程做好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抢险队伍、准备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与交通工具、应对措施落实督查,当出现险情时,启动应急响应,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一)应急工作领导组职责:
1、组织指导协调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应急工作,落实市政府、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发生极端天气期间市直工程建筑施工现场总体状况,向上级部门报告总体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对发生险情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和抢险支援。
4、领导组领导职责:刘红萍同志负责全面工作;李克福负责现场指挥工作;黄爱民负责救援成员单位调度及现场协调工作;孙猛负责组成专家组,为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冰涛兼任、副主任由曹翼飞兼任。成员由市质安处各科室和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组成。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应急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2、督导市直工程项目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生产极端天气风险防范体系,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预警信息发布、应急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等工作;
3、接收和传达、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极端天气发生期间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4、提出应急救援技术建议;
5、市直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6、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工作;
7、调度应急队伍、车辆,配备应急救援用具,落实应急值守以及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克福任应急抢险组组长。负责施工现场应对措施落实,组织抢险应急队伍施工现场的紧急救援抢险。极端天气期间要确保应急队伍保持随时待命状态,一旦险情、灾情发生,抢险救灾及时。
黄爱民任抢险队伍组组长。负责组织成立抢险应急队伍和专家小组,调度抢险应急队伍和各救援成员单位组织应急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抢险任务。
孙猛任专家咨询组组长。专家咨询组负责在极端天气期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应对措施、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支撑和建议。专家咨询组成员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相关企业(单位)、高等院校等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胡冰涛任物资保障组组长。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协调配备极端天气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规划现场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各类抢险应急车辆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人员、设备及时到位,现场人员能得到及时疏散和安置。曹翼飞配合胡冰涛开展工作。
高俊任通讯联络组组长。通讯联络组负责极端天气期间各方的通讯联络,预警信息发布、应急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报告、宣传等工作,确保预警、应急、传递、上报信息准确及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夏明晖配合高俊开展工作。
四、应急工作要求
(一)应急领导组
1、执行上级命令,制定工作方案;抽查各施工现场各项应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处置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协调各有关企业、单位和部门工作中的问题。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极端天气发生期间保持高度的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在极端天气发生期间,在救援处置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极端天气发生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时刻关注天气信息,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
4、收到可能引起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失的信息后,要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进行复核确认,情况属实的,迅速上报,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拟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和救援。
(二)建设单位
1、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各项应对措施的检查巡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抓好各项应对、预防措施的落实。
2、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和应急救援资金,确保应急保障经费到位。
3、因极端天气的发生,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交通、人员安全及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调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4、极端天气发生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收集天气信息,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和预测,一旦确定有可能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和救援。
5、主体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单位
1、建立完善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风险分析评估,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和救援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极端天气期间各项预测、预评、预警工作和应对措施的落实,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定期开展。
2、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各项预防、应对工作,要全面及时掌握工程施工现场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3、极端天气发生期间,做好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储备,确保一旦启动应急响应,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措施到位,抢险救援处置及时、科学、有序。
4、极端天气发生期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全部在岗,时刻关注天气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领导带班制度,一旦确定有可能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设备、物资开展先期处置和救援。
5、主体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四)监理单位
1、实施对施工现场极端天气期间各项预防、预警和应对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及相关单位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
2、组织检查施工单位在极端天气期间应对措施落实,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开展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措施落实和整改进展情况,做好记录。
3、极端天气发生期间监理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关注天气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领导带班制度,一旦确定有可能发生险情,组织、指导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设备、物资开展先期处置和救援。
4、主体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五、施工现场重点检查、监控内容和保障措施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极端天气发生前检查、期间监控巡查、事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基坑设施、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高处作业面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认真、及时落实整改。
保障措施
(一)临建设施: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围挡墙、临时防护棚、作场等。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经评估采取加固、翻修等措施时无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极端天气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因天气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塔吊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并有序转移到安全地方;全面检查围挡墙的安全状况,如有破损、倾斜、开裂、变形等现象,经评估采取加固、翻修等措施时无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加固、更换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临街围挡墙的重点监护,如有险情,立即对围挡墙周边设警示隔离设施,并设专人看护,严防围挡墙倒塌伤人。
(二)基坑工程:基坑(槽)、边坡防护、桩基、土石方开挖、管道井等。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排水措施,随时观察防护措施有无损坏,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型、基坑毗临建筑物、结构物的变化情况;对毗邻街道、建筑物、山体、临建设施的基坑要重点检查监护;记得提前发生期间,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极端天气过后对基坑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修复,经安全评估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三)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雷电、强降雨、大雪低温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做好各项预防措施;重点监控起重机械基础的稳定情况、排水情况、防雷接闪、防风抗倾覆情况,基坑对塔吊的影响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要重点检查塔吊密集、多台作业的小区,邻近高压线和建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距离必须立即拆除;端天气过后,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必要情况下进行重新检测,验收合格经评估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
(四)脚手架工程: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架、高处作业吊篮等。极端天气发生期间,禁止脚手架施工作业,吊篮要降至地面;重点监控脚手架基础沉降情况、排水、防风、防雷接闪及雪载情况,确保基础稳固,架体拉结固定有效,清理杂物、积雪及时;对临近街道、房屋、高压线处重点监控,出现险情时应对脚手架危及范围内设置警示隔离带,并设专人监护。极端天气过后,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整改,验收合格经评估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五)临时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防雷、防压设施防护完好;极端天气发生时应及时切断总电源,并做好应急照明工作。极端天气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六)高处作业面:各类超过2米的作业面和平台。全面检查高处作业面,清理杂物、物料,固定易吹落、掉落物件材料和可能受压坠落防护设施;极端天气发生时,停止一切高处作业,撤离人员;极端天气过后,全面清理积水、积雪,恢复安全防护设施,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在作业面施工。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所属各组要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各种极端天气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各责任单位要保证本单位值班电话畅通,单位负责人在极端天气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一旦出现险情能保证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布置应急抢险和救援任务。
(二)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队伍组要严格按照小组分工和职责,组织好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施工单位要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抢险队伍,确保作为应急抢险的主力队伍。根据市城区实际,备有补充队伍,每年度更换单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队伍单位由下列单位组成:
1、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2、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
4、安徽华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安徽振兴建设有限公司
(三)应急物资保障
极端天气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器材与储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摸排统计城区各工程项目和应急抢险单位的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救援抢险时能及时调用。
(四)演练
1、应急领导组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资源,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应急响应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施工现场应急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定期进行应急抢险演练。
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由办公室及应急救援队伍和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配备。
八、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
1、发生一般险情,由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预案。
2、当发生较大以上险情,立即启动本应急响应预案。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极端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成员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接到项目险情上报后立即上报值班领导。在建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巡守,同时执行日报告制度,在每天下午5点前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工程极端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值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二) 应急处置
1、应急领导小组监督相关单位对在建工程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基础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围墙、临时设施、临时用电、作业面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环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
2、各职能组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各项应对和处置工作。
3、极端天气引发的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和救灾工作,同时调查灾情,及时向市政府、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上报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检查、指导各职能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救灾行动,组织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救援抢险工作,把极端天气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在极端天气过后,施工现场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
(三)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施工现场险情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2)极端天气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施工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极端天气应急终止程序
极端天气影响基本结束后,险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得到妥善救治,经领导小组确认已无继续抢险的必要后,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指令,由通讯联络组通知各个部门解除警报。
(四)善后处置
1、灾后救助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救援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尽快恢复正常工作。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积极安抚、医治、善后赔偿,确保人员稳定,应急领导小组加强灾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筑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消除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项目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2、灾后检查
极端天气过后,建筑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极端天气过后施工现场人员集中区域环境、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消除工作。
3、总结与评估
极端天气过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针对极端天气应急响应和救援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及定量的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改进和强化应急救援措施,修订完善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九、责任追究
未按本预案开展工作而影响抢险工作或贻误对因极端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十、预案管理与修订
按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要求,由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根据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十一、本预案由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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