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5-21 16:04
字号:

六建办函〔2021〕30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应急处置程序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原则,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局属单位)办公区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在市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详见附件1)

四、应急处置

(一)各科室单位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应立即安排其到临时隔离观察室(六安建设大厦1楼108室),第一时间报告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二)局隔离观察组迅速将情况向属地政府、医疗、卫生等部门报告,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安排专人立即限制与可疑症状者同办公室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范围,相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避免扩大传染范围。

(三)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到来前,局隔离观察组负责对可疑症状者建立信息台账,记录可疑症状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出现的症状、当日活动范围等相关信息。局内部管控组要迅速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待在各自办公室,不得随意走动。办公区域实行封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出。

(四)可疑症状者、密切接触者被转送市定点医疗机构后,局通风消毒组要在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临时隔离观察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相关责任单位加强人员的管理,做好跟踪监测。

(五)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疑似病例,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下,单位全力配合做好后续疫情防控专业处置工作。密切接触者继续配合做好隔离观察。

(六)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非疑似病例但需住院治疗,要通知其家人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安排,住院治疗期间每天两次向单位报就诊情况,责任单位要做好详细记录并报局健康监测组。密切接触者返家做好隔离观察。

(七)若可疑症状者无需住院治疗,则居家满14天且体温正常、症状消除后方可返回单位。密切接触者同样返家做好隔离观察。居家期间,责任单位要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情况追踪,每天将情况报局健康监测组。

同时,对于先前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隔离观察的干部职工,要自觉报告并配合疾控中心做好隔离,一旦确诊要立即告知所在单位,并第一时间报告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要通知密切接触者返家隔离,并向属地政府、医疗、卫生等部门报告。隔离期间,责任单位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情况追踪,每天将情况报局健康监测组。局通风消毒组要在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确诊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办公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单位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防控措施。各科室单位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天按要求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严格落实“三检”制度,做好每天的晨、午、晚检,进行体温监测,及时掌握健康状况。要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制度,加强公共场所(含办公室、会议室等)的通风换气和消毒。要做好应急演练,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配合,针对突发传染病疫情流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三)严格监督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导,加强常规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对防控工作运行不得力、不服从统一指挥、违反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以及疫情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经研究,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汪宏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倪世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正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礼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涂  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成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吴  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处级干部)

成  员:刘红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副主任)

宗  琳(市房屋征收安置处副主任)

李修法(市建筑产业中心副主任)

朱  磊(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杜  冰(市住房发展中心主任)

杨  军(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主任)

蒋朝晖(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

王  斌(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金  鹏(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道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站长)

江  兵(市建材建筑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郭立根(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马爱珍(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汪振路(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许  翌(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龙正娅(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科长)

刘孝清(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科长)

杨世树(市住建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史方好(市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科首席代表)

李世斌(市住建局调解室主任)

潘  鑫(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兼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主任)

姜  天(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蒋  燃(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郭  帅(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副科长)

季  冬(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吴耘任办公室主任,潘鑫、张婷婷、郑楚、刘吉政、夏明晖为成员,负责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并加强与政府、医疗、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健康监测组、内部管控组、通风消毒组、后勤保障组、隔离观察组5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好各项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

(一)健康监测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每日负责对干部职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封闭管理以及健康情况进行摸排并做好记录,于每日上午下班前报局办公室。如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报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领导:倪世平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负责人:刘吉政 联系电话:3925012)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内部管控组:贯彻落实六安市建设大厦业主委员会要求部署,组织志愿者配合大厦物业公司做好单位出入口管理,在办公场所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做好信息登记、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安康码及测量体温后进入办公区域。

牵头领导:吴耘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负责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3925000)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通风消毒组:责任单位对各自办公区域和场所进行通风消毒,结合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卫生清理及大环境治理工作,包括办公室、卫生间、门厅、楼道、垃圾箱等部位。

牵头领导:涂汉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负责人:夏明晖 联系电话:3925012)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负责单位防控物资的储备及配发,消杀药具的供应和药液配制,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及设施的设置与配备等。对单位因疫情防控加班人员,统一订购盒饭并做好相关保障。

牵头领导:吴耘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负责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3925000)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五)隔离观察组:在六安建设大厦1楼108室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情况,第一时间转入隔离观察室,并迅速将情况向政府、医疗、卫生等部门报告。

牵头领导:吴耘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负责人:潘鑫  联系电话:3925011)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附件
2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