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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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二、 设立依据:国务院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三、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备案

    四、申报材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六安市政务中心住建委窗口

    七、责任人:刘存尧

    八、办理时限:即办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十、联系电话:0564-3378113

    十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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