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质安处 发布时间:2020-09-0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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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你单位施工的六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在岗履职,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模板支撑和脚上架等未按方案及规范要求实施和设置,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现依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分类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标准》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给予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半年,从2020年9月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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