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工程施工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六建科函〔2025〕495号)要求,我局于8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检查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8个,其中公共建筑4个,居住建筑4个。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建筑节能材料使用情况,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建筑节能施工、监理资料及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全市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绿色建筑要求基本落实到位,工程项目建设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在工程节能设计、实体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及材料检测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体质量及技术资料管理不到位、把控不严。
二、主要问题
(一)设计方面。部分项目节能设计专篇中外窗型材类型、户门与节能计算书不一致,如江苏浩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远大玖著名邸2#楼;少数项目绿色建筑审查不严谨,缺少各评分项得分依据,如安徽维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查的裕安区中医院医技病房楼;少数项目设计采用没有相应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如安徽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皖西轻纺城5#楼。
(二)施工方面。少数项目阳台、窗边等热桥部位保温未按图施工,如安徽佳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悠然南山8#楼;部分项目屋面女儿墙、外墙勒脚部位保温施工与设计节点做法不符,如霍山县华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国网安徽六安霍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
(三)资料方面。多数项目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符合要求,无检验批划分计划及材料检验计划,重要节点构造做法不明确,方案审批程序不完善,如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部分项目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缺失,监理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记录不全,如三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六安市百罗丘拆除还建城市更新项目9#楼。
(四)检测方面。部分项目节能保温原材料进场复试批次不足,未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进行检验批划分和原材料送检,如安徽卓远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远大玖著名邸2#楼;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外墙防水砂浆找平层拉伸粘接强度检测,使用的保温浆料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且未见证取样送检,如合肥市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皖西轻纺城5#楼;多数项目未取得门窗进场复试检测报告已进行窗框安装,如安徽振兴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裕之星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解放路广场项目。
三、处理意见
(一)限期整改。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报告于2025年9月15日前书面盖章报市住建局建筑产业中心。
(二)严格执法。各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问题整改。本次专项检查以抽查形式进行,查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在建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落实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复核查验,督促各参建主体做好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建筑节能施工水平。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绿色建造意识,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纳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必验内容。持续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力度,积极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工作,落实“双碳”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设计单位要加强施工图的设计质量与深度;图纸审查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及政策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报验程序的把控,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制度;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施工,规范收集质量证明资料。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住房城乡建设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