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
注册执业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秩序与从业员执业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及《2025年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建稽函〔2025〕12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依据
全市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
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2014年8月 21日发布,2022年3月 25日修正)等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的政策依据。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规范情况,注册造价师执业行为规范情况,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情况等。
2.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核查和问询,主要查看企业办公场所、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以及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等。(受检企业需提供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的造价咨询业务项目汇总一览表,工程造价咨询档案)。
三、检查要求和安排
1.各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检查内容及要求,做好自查和迎接检查准备工作。企业自查阶段(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4日),各企业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并于7月16日前将《2025年度六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自查表》上报至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具体检查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受检企业,受检企业相关人员应配合检查。
2.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应及时整改落实,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按规定移交查处。检查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价依据,对检查情况良好、市场行为规范的企业予以表扬;对检查中不予配合、拒绝提供资料、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将给予通报并扣信用分。
3.检查人员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廉洁纪律要求。
本次检查工作由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具体负责实施。
附件:2025年度六安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自查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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