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要件:
1.新建商品房(包括购房卷所购房屋)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含购房人信息、房屋基本信息、交易价格相关的合同页面复印件)。
2.存量房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契税完税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回迁房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回迁安置协议、结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标准:
未配电梯的商品房按购房款总额的0.8%缴存,配电梯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6%缴存。
办公地点:
建设大厦一楼维修资金归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