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81 |
3.86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0.95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86 |
3.86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86 |
3.86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的80.2%;较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2年度、2023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3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批次和接待人数。2023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市委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六办发[2014]24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3年没有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