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5.00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二、2024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2023年相对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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