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3-01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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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财政批复市住建局部门项目预算金额为9684.97万元。具体分配结果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分配结果(万元) 备注
1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 276 276 用于市住建局本级监督检查等业务工作经费
2 原县级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经费 6.42 6.42 分配金安区3万元、裕安区3.42万元
3 专项债利息支出 1730 1730 用于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付息
4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 117 117 市本级70万元、开发区47万元
5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1071 1071 分配金安区221万元、裕安区127万元、金寨159万元、霍山县564万元
6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166 166 分配金安区34万元、裕安区20万元、金寨25万元、霍山县87万元
7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以奖代补资金 1032 1032 分配金安区523万元、裕安区281万元、 叶集区228万元
8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特色小镇专项资金 4000 0 此项预算指标市财政调整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 城市建设服务等经费 45 45 用于市城建服务中心城建领域工作经费
10 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制等经费 32 32 用于市造价站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制等经费
1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 200 200 用于市质安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
12 房屋征收、安置房管理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经费 33 33 用于市征安处房屋征收、安置房管理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经费
13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房地产监管等经费 45 45 用于开发区分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房地产监管等经费
14 墙材散装推广检查,建筑节能、绿建、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经费 65.21 65.21 用于市建筑产业中心墙材散装推广检查,建筑节能、绿建、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经费
15 房地产交易服务与监管执法业务经费 205 205 用于住房发展中心房地产交易服务与监管执法业务经费
16 廉租住房回购资金 103.25 103.25 用于市本级廉租住房回购
17 保障房工作经费 346.13 346.13 用于市住房保障中心保障性住房维修、运营、管理等经费
18 物业管理工作经费 90.36 90.36 用于市物管中心物业管理等工作经费
19 房屋安全鉴定及白蚁防治工作经费 121.6 121.6 用于市安鉴中心房屋安全鉴定及白蚁防治工作经费
       9684.97 56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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