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1-21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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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共安排支出项目15个,资金总额7678.5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19.1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632.96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04.4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958万元,转移支付安排446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六安市住建局本级2020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9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万元。

    (1)住建工作经费7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8〕65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建筑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加快建筑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案件补贴办法的通知》(财行〔2018〕65号)“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经费从同级财政安排的相关调解经费中解决”、《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8〕265号)“按照职称评审分级管理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理县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料”等文件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共计安排71.5万元。
    项目内容:城市道路桥梁统筹谋划、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建筑市场管理、历史建筑保护、案件调解等。
    (2)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8〕265号)。
    项目内容:共计8万元。其中: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费及评审专家劳务等费用。
    (3)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经费2.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用于购买文件柜、办公桌等。
    (4)创建经费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用于单位各项创建费用。
    (5)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单位用于扶贫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劳务费2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原县级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经费6.4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4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2000年六安市政府与金安、裕安两区政府协商意见安排。
    项目内容:用于原县级六安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城市建设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18〕79号)》关于“领导组审议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统筹推进各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工作,协调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规定。
    项目内容:共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其中:①城市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②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等相关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差旅费5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扶贫、挂职人员补助4.9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9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全市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
    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3号)。
    项目内容: 共4.94万元,其中:①市住建局2人分别到霍山县落儿岭镇太子庙村、漫水河镇陈家畈村扶贫生活补助:3.6万元(1500*12月*2人);②交通费1.34万元:六安市到落儿岭镇45元,六安市到漫水河镇50元,落儿岭镇到太子庙村22公里,漫水河镇陈家畈村23公里,1公里1元,共计140元*8次*12月=13440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用1.34万元、生活补助3.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一),其中: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1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皖财建[2019]1326号)。
    项目主要内容:共216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和开发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建筑物购建。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216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二),其中: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30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皖财建[2019]1467号)。
    项目主要内容:共2304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230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六安市住建局二级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1)房地产管理业务经费758.7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9.3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624.96万元,其他收入安排104.49万元。其中:
    1)、住保办业务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4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互学互促交流活动的通知》(民生办〔2019〕6号、建保函〔2019〕554号)
    项目主要内容:共计10万元,按要求对全市住保业务进行指导。
    2)、房地产市场监管业务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关于市房产局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六编〔2015〕129号)文规定工作职责进行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项目主要内容:共计10万元,用于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工作经费。
    3)、信息系统建设费30万元;包括房屋网签全国联网系统、维修资金自行申报系统等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正常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主要内容:共计30万元,用于房屋网签全国联网系统、维修资金自行申报系统等
    4)、保障房、直管公房零星维修经费9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六安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12〕78号)。
    项目主要内容:共计90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零星维修等。
    5)、房地产档案整理委托业务费15万;
    项目立项依据:之前累积档案需及时整理方便查询。
    项目主要内容:共计15万元,用于前期累计档案整理。
    6)、白蚁防治经费50万元(含白蚁防治药物购置费);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房〔2000〕5号)。
    项目内容:共计50万元,其中:白蚁防治器材及药物购置经费35万元,白蚁工作经费15万元。
    7)、办公设备更新购置15.15万元,局下属5个单位的资产设备更新;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15.15万元,用于局下属5个单位的资产设备更新购置。
    8)、劳务费386.6万元,无编的18名退伍、分流人员和8名退休人员费用及维修资金购买服务人员17人费用;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386.6万元,用于市房管局系统无编的18名退伍、分流人员和8名退休人员费用及单位购买服务人员17人费用。
    9)、税费等支出54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基金、印花税和残疾人保障金等;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内容:共计54万元,用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基金、印花税和残疾人保障金等。
    10)、物业管理业务经费1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关于市房产局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六编〔2015〕129号)文规定工作职责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项目主要内容:共计16万元,用于物业条例宣传费及物业主管部门及物业项目经理培训;
    11)、2019年房地产监测数据报告6万元及棚改专项债申报可研编制费5万;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六建房〔2018〕75号)、《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债〔2018〕429号)文规定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项目主要内容:监测数据报告每期5000元,一年12期共6万元;棚改专项债可研费5万元。
    12)、二手房交易业务资料印刷及政策宣传印刷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关于市房产局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六编〔2015〕129号)文规定工作职责开展二手房交易及局属各单位进行房地产政策宣传。
    项目主要内容:共计10万元,用于市房管局系统二手房交易用资料、房地产管理政策宣传等大宗印刷费用。
    13)、房地产市场巡查车辆运行维护费21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关于市房产局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六编〔2015〕129号)文规定工作职责,对辖区房地产市场进行巡查。
    项目主要内容:局属事业单位4辆公务用车及3辆工程车维修运行费用21万,3*7=21万元;
    14)、软硬件维护费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关于市房产局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六编〔2015〕129号)文规定工作职责,对局属单位已有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日常工作。 
    项目主要内容: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商品房预算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房信息查询系统、维修资金机房硬件设备维护等;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4.10万元、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18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40万元、培训费9.2万元、专用材料费35万元、劳务费93.5万元、委托业务费45万元、公共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15.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15万元、大型修缮9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55.6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维护经费3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住建委财政局《关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通知》(住建房[2012]1号)
    项目内容:共33万元,用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网络维护及线路租用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维护费19万元、租赁费1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9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廉租住房回购资金193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财建〔2018〕336号。
    项目主要内容:共计1938万元:
    ①和顺沁园春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该项目总回购款为2933.73㎡×2000元/㎡=586.746万元,2020年需支付总价10%的质保金,即586.746×10%=58.6746万元;
    ②安兴正和城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总回购款为5154㎡×2000元/㎡=1030.8万元。在已支付50%回购款的基础上,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预计2020年需支付总回购款的40%,即1030.8×40%=412.32万元;
    ③皋城王府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总回购款为6750㎡×2600元/㎡=1755万元。2020年需支付总价50%的回购款,即1755×50%=877.5万元;
    ④阳光巴黎春天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总回购款为7371.24㎡×2000元/㎡=1474.248万元。在已支付50%回购款的基础上,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预计2020年需支付总回购款的40%,即1474.248×40%=589.699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不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193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金额较2019减少149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廉租住房回购项目减少。
    (4)扶贫挂职人员补助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关于全市挂职干部、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组通字〔2017〕38号)等。
    项目主要内容:共5万元,用于2位挂职干部下乡补助及生活补贴。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1.4万元、生活补助3.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制等经费19.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9.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标【2019】45号、《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通知》(造价〔2017〕10号)。
    项目内容:共19.8万元是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制等经费:(1)信息员劳务费7万元(0.5万元/人、全年,共14人);(2)工程造价信息化系统软件等维护2万元(全年4次,每次0.5万元);(3)市场价格采编资料等经费6.5万元;(4)市场价格采编差旅费3万元;(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万元;(6)购置办公设备三人沙发1组0.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4.6万元、、邮电费1.9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劳务费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3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238.6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38.6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则》(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2019年4月23号修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起重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六建字函【2019】325号等文件规定和实际工作运转需要,
    项目内容: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预算238.68万元,其中: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监测和评审经费70万元,用于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省、市优质工程评审、综合执法检查、材料监测等;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服务费用130万元;③委托律师费2万元;④专用设备维护校准费用6.68万元;⑤车辆维修运行费15万元(3万元*5辆);⑥工程质量安全在线监管系统升级、增加消防管理功能模块1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4.68万元、会议费2万元、劳务费38万元、委托业务费1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8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六安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1)重点工程拆迁及城乡房屋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政府《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六政[2011]35号)、《六安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六政[2015]43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用于征收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费、法律顾问费、安置房管理和建设工作经费、协调事务费、征收验收测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7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六安市东城建设工程管理处
    (1)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等经费4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安排4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起重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则》(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
    项目内容:共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工程日常执法、综合执法及专项执法检查;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抽检、检测;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对执法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0.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劳务费9.0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3.4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六安市建筑产业中心
    墙材散装推广检查,建筑节能、绿建、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经费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0号令)、《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省政府令2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3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5〕81号)等文件精神。
    项目内容:墙材散装推广检查,建筑节能、绿建、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经费共40万元,其中:①工作经费16万元,用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和普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等;②墙散办、节能办专项执法检查经费5.5万元;③民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维护费3万元;④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项目论证专家经费5.5万元;⑤检测经费10万元,用于抽查一次新墙材、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煤矸石砖、建筑节能材料抽样检测。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9.1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劳务费6.5万元、委托业务费6、其他交通费用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3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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