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项目预算说明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1-2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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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7项,资金总额58111.54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32.78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09.52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11.2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414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479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本级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费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

项目内容:共计8万元。其中: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费及评审专家劳务等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差旅费0.5万元、租赁费1万元、劳务费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1)涉及农村及县城规划建设等工作经费45.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20号)、《中共安徽省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27号)等文件,共计安排45.2万元。

项目内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建筑市场管理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1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督查、调研工作。

(3)调解委员会专项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政法[2013]2116号)、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案件补贴办法》的通知(财行[2012]595号)安排,共计5万元。

项目内容:用于法律顾问费、案件定补及调解人员补助经费。

(4)廉政文化进机关专项经费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六发[2014]18号)安排。

项目内容: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5)办公设备购置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用于购买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高拍仪。

(6)物业水电费补差21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物业水电费。

(7)窗口8人换装费2.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窗口工作需要、房地产分中心要求统一着装。

项目内容:前台工作人员按需要添置统一服装,共2.4万元。

(8)创建经费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用于单位各项创建费用。

(9)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单位用于扶贫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21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棚户区改造规划勘察设计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需要安排。

项目内容:棚户区改造勘察设计、出图等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1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原县级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经费12.6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2000年六安市政府与金安、裕安两区政府协商意见安排。

项目内容:用于原县级六安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六安市住建信息化平台建设5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

项目内容:共计550万元,其中:①数据中心扩容升级200万元;②大数据平台150万元;③集约化门户150万元;④指挥调度中心5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经费10万元,设备购置54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4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400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37号 )、《六安市本级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7】39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认函》(六政秘【2017】78号)

项目内容:共40000万元,主要用于已签订协议政府购买服务棚改服务费支出。预计全年拆迁户数4814户,征收面积79.51万平方米。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基础设施建设400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000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费146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建审函【2016】36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14]80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1468万元,共改造3个老旧小区,涉及734户,总建筑面积7.05万㎡,计划投资1468万元,主要做好完善基础设施、修缮房屋共用部位、完善配套用房、完善消防设施、改造技防设施、提升环境质量等六大块工作。其中:①金安区共改造1个老旧小区,涉及338户,总建筑面积3.2万㎡,计划投资676万元;②裕安区共改造1个老旧小区,涉及108户,总建筑面积1.2万㎡,计划投资216万元;③开发区改造1个老旧小区,涉及288户,总建2.65万㎡,计划投资576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大型修缮146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68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8、扶贫、挂职人员补助4.9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全市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3号)。

项目内容: 共4.94万元,其中:①市住建委2人分别到霍山县落儿岭镇太子庙村、漫水河镇陈家畈村扶贫生活补助:3.6万元(1500*12月*2人);②交通费1.34万元:六安市到落儿岭镇45元,六安市到漫水河镇50元,落儿岭镇到太子庙村22公里,漫水河镇陈家畈村23公里,1公里1元,共计140元*8次*12月=13440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用1.34万元、生活补助3.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9下达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479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479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1523号)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项目内容: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基础设施建设1479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单位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1)协税护税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7万元,其他收入安排13万。

项目立项依据:2005年20号市政府《关于契税直征工作协调会议记录》。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用于协税护税工作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4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3.40万元、培训费4.6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万元。

(2)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住建委 财政局《关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通知》(住建房[2012]1号)六编【2015】129号等文件。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用于协税护税工作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房地产管理业务经费66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01万元,其他收入安排91万元。其中:

窗口人员统一着装费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工作需要,房地产分中心要求统一着装,保持单位形象。

项目主要内容:前台工作人员按需要添置统一服装,共6万元。

②房地产市场监管业务经费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

项目内容:共计60万元,用于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工作经费。

③信息系统建设费59万元;包括房产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升级10万元、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升级10万元、司法查封系统升级5万元、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开发37万元、房地产诚信平台建设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

项目内容:共计59万元,用于房产预售金信息管理系统、维修资金管理、房屋租赁信息系统等相关数据采集经费。

保障房、直管公房零星维修经费5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六安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12〕78号)。

项目内容:共计55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零星维修等。

档案室改造、保障房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2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正常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27万元,用于办公室改造、档案室改造维修等。

白蚁防治经费33万元、白蚁防治药物购置费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房(2000)5号)。

项目内容:共计73万元,其中:白蚁防治器材及药物购置经费40万元,白蚁工作经费33万元。

办公设备更新购置40万元,局机关及下属6个单位的资产设备更新;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40万元,用于市房管局机关及下属6个单位的资产设备更新购置。

劳务费208万元,无编的19名退伍、分流人员和6名退休人员费用及维修资金购买服务人员7人费用;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208万元,用于市房管局系统无编的19名退伍、分流人员和6名退休人员费用及单位自聘人员7人费用。

税费等支出72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基金、印花税和残疾人保障金等;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内容:共计104万元,用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基金、印花税和残疾人保障金等。

窗口人员等补助16万元,进驻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人员13人补助及挂职干部2人下乡补助;项目立项依据:《关于提高窗口人员考核奖励的请示》(六政务办宗[2016]14号)、《关于全市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3号)。

项目内容:共计16万元,用于进驻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人员13人补助经费及挂职干部2人补助经费。

⑾物业、水电费补差41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按总面积7024平方平摊物业水电费应支付78.81万元,扣除基本支出已安排的37.04万元,差额41.77万元;

⑿房租返还支出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保障房前期与承租户签订的协议。

项目主要内容:每年返还承租户租金7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1.80万元、办公费16万元、电费38.6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27万元、培训费6万元、专用材料费40万元、劳务费45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5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5万元、大型修缮5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9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2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维护经费3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住建委财政局《关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通知》(住建房[2012]1号)

项目内容共33万元,用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网络维护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维护费3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政策性预留资金8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市直单位一次性工作奖励项目,结合上年实际和本年情况预估编制。

项目内容:共88万元,用于预留2018年度在职无编19人和无编退休人员6人政策性奖励等。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2、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制等经费2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省造信[2007]11号)、《六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控制价编制管理办法》。

项目内容:共26万元。其中: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制经费10万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抽样检查费16万元,用于组织专家对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定期进行抽样复查。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1.1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维护费1.1万元、培训费0.9万元、劳务费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等经费4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则》(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

项目内容:共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工程日常执法、综合执法及专项执法检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抽检、检测;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对执法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6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29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11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六安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1)重点工程拆迁及城乡房屋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政府《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六政[2011]35号)、《六安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六政[2015]43号)。

项目内容:共25万元,用于征收评估费、法律顾问费、法院裁决受理费、协调事务费、征收验收测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8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6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六安市建筑产业中心

(1)墙体散装水泥推广检查及建筑节能等工作经费4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第104号)、《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3〕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3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4〕30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5〕81号)等。

项目内容:共45万元。其中:①新型墙材及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经费25万元;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产品抽查等经费2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09万元、电费1.55万元、邮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0.76万元、差旅费6.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5.5万元、劳务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六安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经费4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安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家机关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的通知》。

项目内容:共48万元。其中:①平台建设费用45万元;②运行维护3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1——2018.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平台建设费用45万元、运行维护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8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 2018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8个,资金总额43070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389.2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01.52万元,其他资金安排41579.24万元。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2018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计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余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合计

43070

1490.76

1389.24

0

101.52

0

41579.24

市棚户区改造勘察设计经费

100

100

100

 0

 0

 0

 0

协税护税经费

100

87

87

 0

13

 0

房地产管理业务经费

664

573.76

472.24

101.52

90.24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

100

100

100

 0

 0

 0

 0

政策性预留资金

88

80

80

 0

 0

 0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费

1468

 0

 0

 0

1468

 0

六安市住建信息化平台建设

550

550

550

 0

 0

 0

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费

40000

 0

 0

 0

40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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