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
一、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7项,资金总额11234.6 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33.17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60.91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152.52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9588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本级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费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
项目内容:共计8万元。其中: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费及评审专家劳务等费用。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差旅费1.5万元、租赁费1万元、劳务费5.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9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6.47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7.53万元。
(1)专项业务费52.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安徽省关于开展“三线三边”城乡环境治理的工作方案》、《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六发【2012】16号)、《六安市“三线三边一点一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六办【2014】4号)等,共计安排52.3万元。
项目内容:用于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督查、指导、调研、业务培训、召开会议等工作经费。
(2)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1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督查、调研工作。
(3)调解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政法[2013]2116号)、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案件补贴办法》的通知(财行[2012]595号)安排,共计5万元。
项目内容:用于法律顾问费、案件定补及调解人员补助经费。
(4)纪检工作经费1.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六发[2014]18号)安排。
项目内容: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5)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用于购买台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打印机。
(6)物业水电费补差21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物业水电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3万元、电费21万元、差旅费30万元、劳务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十三五”住房、商业办公用房发展规划及棚改规划编制经费6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6号)、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65万元,其中:十三五”住房、商业办公用房发展规划编制经费40万元;2018年-2020年棚改规划编制经费2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6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棚户区改造规划勘察设计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需要安排。
项目内容:棚户区改造勘察设计、出图等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1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省切块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8928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安排892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1943号)切块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项目内容:省切块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转移性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基础设施建设892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省提前2017年绿建及建筑产业化项目资金66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安排6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2116号)切块下达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示范项目资金。
项目内容:共660万元,其中:①六安市中医院综合楼项目绿色建筑示范项目60万元;②金寨正和一中公园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资金60万元;六安市建筑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资金400万元;④安徽中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产业化项目资金60万元;⑤长江精工钢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转移性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66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重点镇建设奖励专项资金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六发【2008】14号)安排,共计100万元。。
项目内容:10个市重点镇,每个镇奖励10万元,共计10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8、原县级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经费12.6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2000年六安市政府与金安、裕安两区政府协商意见安排。
项目内容:用于原县级六安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单位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1)协税护税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2005年20号市政府《关于契税直征工作协调会议记录》。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用于协税护税工作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6.1——2016.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8万元、咨询费8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7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房地产管理业务经费664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664万元。
①保障房、棚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费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
项目内容:共计40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经费。
②房地产市场监管业务经费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
项目内容:共计30万元,用于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工作经费。
③信息系统建设费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
项目内容:共计50万元,用于房产预售金信息管理系统、房屋租赁信息系统、棚改管理系统建设及相关数据采集经费。
④保障房、直管公房零星维修经费5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六安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12〕78号)。
项目内容:共计55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零星维修等。
⑤办公用房调整、档案室改造经费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正常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30万元,用于办公室改造、档案室改造维修等。
⑥白蚁防治经费7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房(2000)5号)。
项目内容:共计72万元,其中:白蚁防治器材及药物购置经费40万元,白蚁工作经费32万元。
⑦办公设备更新购置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30万元,用于市房管局机关及下属6个单位的资产设备更新购置。
⑧劳务费19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195万元,用于市房管局系统无编的19名退伍、分流人员和6名退休人员费用及单位自聘人员费用。
⑨税费等支出10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内容:共计104万元,用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基金、印花税和残疾人保障金等。
⑩窗口等工作人员补助经费1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提高窗口人员考核奖励的请示》(六政务办宗[2016]14号)、《关于全市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3号)。
项目内容:共计19万元,用于进驻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人员22人补助经费及挂职干部1人补助经费。
⑪物业、水电费补差3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内容:共计39万元,用于市房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水电、物业管理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万元、电费29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劳务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印刷费2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培训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40万元、劳务费4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0万元、大型修缮1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0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维护经费3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3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住建委财政局《关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通知》(住建房[2012]1号)
项目内容:共38万元,用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网络维护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维护费3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政策性预留资金314万元,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61.48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152.5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实际,保证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项目内容:共314万元,用于预留2017年零星增资和政策性奖励。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制等经费2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省造信[2007]11号)、《六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控制价编制管理办法》。
项目内容:共26万元。其中: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制经费10万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抽样检查费16万元,用于组织专家对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定期进行抽样复查。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业管理费2.4万元、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7.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5万元、劳务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等经费5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则》(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
项目内容:共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工程日常执法、综合执法及专项执法检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抽检、检测;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对执法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水费0.5万元、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万元、办公费7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6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六安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1)重点工程拆迁及城乡房屋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4.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0.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政府《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六政[2011]35号)、《六安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六政[2015]43号)。
项目内容:共25万元,用于征收评估费、法律顾问费、法院裁决受理费、协调事务费、征收验收测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7.1——2017.12。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业管理费2.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办公费8.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 2017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9个,资金总额11015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29.47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33.01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152.52万元。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2017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计 |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
其他资金安排 |
上年结余安排 |
|||
小计 |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
合计 |
11015 |
10862.48 |
10029.47 |
|
833.01 |
152.52 |
|
|
市棚户区改造勘察设计经费 |
100 |
100 |
100 |
|
|
|
|
|
市重点镇建设奖励专项资金 |
100 |
100 |
100 |
|
|
|
|
|
协税护税经费 |
100 |
100 |
100 |
|
|
|
|
|
房地产管理业务经费 |
664 |
664 |
|
|
664 |
|
|
|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 |
94 |
94 |
86.47 |
|
7.53 |
|
|
|
政策性预留资金 |
314 |
161.48 |
|
|
161.48 |
152.52 |
|
|
省切块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
8928 |
8928 |
8928 |
|
|
|
|
|
提前下达2017年绿建级建筑产业化项目 |
660 |
660 |
660 |
|
|
|
|
|
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等经费 |
55 |
55 |
55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