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使用结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8-24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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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16年市财政批复我委项目经费预算金额11053万元,具体分配结果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分配结果

备注

(万元)

(万元)

1

原县级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

12.6

12.6

用于原县级六安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

2

重点镇建设奖励专项资金

100

100

用于奖励10个市重点镇,每个镇奖励10万元

3

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规划编制经费

80

80

其中: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0万元; “十三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编制费用30万元

4

建筑节能网络监控平台升级经费

15

15

按照六安市“十三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用于全市建筑节能网络监控平台升级经费

5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

88.4

88.4

其中: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美好乡村”建设及“三线三边”整治工作经费20万元;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10万元;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经费20万元;棚户区改造办公经费10万元;纪检监察经费3.4万元;调解委员会经费5万元

6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费

10

10

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费及评审专家劳务等费用

7

提前下达2016年绿建及建筑产业化项目

440

440

2016年绿建筑产业化资金400万元;示范基地(高迪建材)项目资金40万元

8

省切块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10307

10307

省切块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建设任务10974套)

 

 

    二、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1、原县级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经费12.6——全部拨付两区住建局,用于发放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补助,其中:金安区6.6万元、裕安区6万元。

     2、重点镇建设奖励资金100万元——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六发[2008]14号文件,用于对年度城镇建设综合考评前10名的先进镇各奖励10万元。

     3、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规划编制经费80万元——经公开招标,实际支付规划编制经费68.6万元,剩余资金年终全部由财政部门收回。

     4、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88.4万元——用于委购买办公电脑4万元、办公沙发6万元,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经费66.21万元,剩余资金年终全部由财政部门收回。

     5、建筑节能网络监控平台升级经费15万元——用于信息平台建设支出8.16万元,剩余资金年终全部由财政部门收回。

     6、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费10万元——用于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劳务费、会议费等3.9万元,剩余资金年终全部由财政部门收回。

     7、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化项目资金440万元——其中拨付向高迪建材示范基地项目拨付20万元,剩余420万元由于项目实施进度未达要求,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8、省块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0307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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