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
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表
2.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总表
3.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总表
4.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六办〔2019〕26号文件规定,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住房与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订本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承担新型城镇化政策推进责任,指导县城和重点镇规划建设;指导村镇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责任,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县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指导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五)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预拌混凝土、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许可审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发布造价信息;对全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造价咨询市场进行管理;参与监督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责任。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工作,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建筑产业化政策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物业、房地产评估资质管理;负责市本级商品房预售审批、验收备案;指导房地产权属登记、保障房、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规范房产交易市场。
(十)负责监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各类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性资金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预算构成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0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3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4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5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6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7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8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9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10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截至2023年12月,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有各类人员457人,其中在职244人、离休0人、退休213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为主线,以落实惠民政策为抓手,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重点,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一是完成“保交楼”任务。协调落实保交楼协议,推动承接主体加快资金注入,加快项目融资。定期调度问题楼盘化解情况,扎实推进遗留问题有序化解。二是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2024年,我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07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项目11个7760套,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2330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发放400人。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持续加大房地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力。落实企业帮扶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一是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扎实推进我市齐云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落地。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55个小区、居民7604户、楼栋549栋,改造建筑面积91.2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1504万元。二是加强城建领域固定投资管理。促进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形成有效的固定资产投资。制定功能性项目全流程落地指南,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档案,提升功能性项目洽谈落地效率。
(三)稳步推进产业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建筑业提质扩量。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助力企业扩充规模、增强实力,促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全力实施建筑能效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全市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不断提升城市韧性。一是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示范期项目库,确保2024年入库项目完工率不低于66%,开工率不低于90%。二是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城市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逐步消除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口及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五)牢固守好安全底线。一是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和危大工程,对违法违规行为雷霆出击、铁腕治安,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二是加快自建房安全隐患处置。加快隐患整治销号,对于符合整治销号标准的隐患自建房,力争明年3月份前隐患自建房整治销号率达80%。三是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质效。组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全面完成风险隐患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3400.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7340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417.99万元,占97.30%,较2023年预算增加4525.56万元,增加6.77%,增加原因主要是2024年增加海绵城市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7.12万元,占0.24%,较2023年预算减少62.11万元,下降25.96%,下降原因主要是廉租房回购资金减少;其他收入55.2万元,占0.1%,较2023年预算减少14.8万元,减少21.14%,减少原因主要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查等专项经费减少;上年结转数1750万元,增加175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结转海绵城市项目资金。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73400.3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6198.66万元,增加9.22%,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海绵城市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085.49万元,占6.9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8314.82万元,占93.07%,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支出。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3345.1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41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7.1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75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595.12万元,上年结转1750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27万元,占0.86%;节能环保支出66331.54万元,占90.44%;城乡社区支出6063.67万元,占8.27%;住房保障支出316.64万元,占0.43%。
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13.46万元,增加9.26%。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预算,2024年增加海绵城市项目资金。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167.99万元,较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9898.76万元,增加15.65%,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预算,2024年增加海绵城市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27万元,占0.87%;节能环境支出66331.54万元,占90.66%;城乡社区支出5886.54万元,占8.04%;住房保障支出316.64万元,占0.4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4年预算66331.54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0068.92万元,增加17.90%,增加原因主要是较2023年预算,2024年增加海绵城市项目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822.2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52.18万元,减少35.48%,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工资减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976.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35.67万元,减少19.44%,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工资减少。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4年预算144.1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62万元,增长1.85%,增长原因主要是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人员经费增加;
工程建设管理(项)2024年预算789.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6.57万元,减少2.06%,减少原因主要是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建设工程消防审计审查项目经费减少;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4年预算656.0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93万元,减少0.75%,减少原因主要是六安市住房发展中心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2498.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7.59万元,增加1.12%,增加原因主要是产业中心装配式建筑现场会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422.1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5.33万元,减少5.66%,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211.0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26.94万元,增长150.85%,增长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做实。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316.6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1.82万元,减少3.60%,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减少。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8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8.07万元,公用经费547.43万元。
(一)人员经费453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54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7.12万元,较2023年预算拨款减少62.11万元,下降25.96%,主要原因是廉租房回购款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廉租住房支出(项)2024年预算177.1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62.11万元,下降25.96%,下降原因主要是廉租住房支出预算减少。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68314.8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6206万元,增加9.99%,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海绵城市项目资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6650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6633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177.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1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55.2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64.1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7.59万元,减少2.79%,减少原因主要是较2023年预算,2024年减少评审咨询服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4.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29.1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7.41万元,增加33.43%,增加原因主要是较2023年预算,2024年增加评审咨询服务。
十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1.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执行。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配置车辆,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住建管理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责,用于保障完成城市建设、城市功能性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安全生产、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区征迁安置等工作,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壮大、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中心城区建设。
(2)立项依据。依据市住建局工作职责,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实施主体。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责,用于保障完成城市建设、城市功能性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安全生产、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区征迁安置等工作,保障市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34.24万元。
(7)绩效目标。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数量、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次数、信访案件调解数、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数等。
2.“原县级六安市直属建筑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原县级六安市直属建筑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延续性项目。
(3)实施主体。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原县级六安市直属建筑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生活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42万元。
(7)绩效目标。补贴人数、补贴发放及时性、补贴标准等。
3.“厂网河”项目。
(1)项目概述。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包括存量项目5个(六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六安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六安市凤凰桥污水处理厂、六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及六安市污泥处理厂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网),新建项目12个(管网排查改造项目2个:建成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及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六安市第二批小区(单位)街巷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6个:六安市凤凰桥污水处理厂二期、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河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厂二期、凤凰桥中水厂;水环境治理项目2个:入河排污口治理完善工程、六安市淠河城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增补项目2个:淠河右岸生态农业示范区项目、蒋家沟、李台子曝气塘项目),重点围绕污水收集、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置和生态修复,全面改善城市水环境。项目建成后污水日处理能力由18.5万吨/天提至41.5万吨/天,污泥日处置能力由140吨/天提至280吨/天,新增中水生产能力5万吨/天,新增城南节制闸库容3300万立方米。
(2)立项依据。延续性项目。
(3)实施主体。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开展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1365.67万元。
(7)绩效目标。泵站数量、氨氮削减量、COD削减量、污水处理量、污泥处理量等。
4.“六安市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政府付费。
(2)立项依据。延续性项目。
(3)实施主体。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开展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8215.87万元。
(7)绩效目标。建设泵站数量、污水管网长度、污泥管网长度等。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1)项目概述。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老旧小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符合安装条件、居民意见比较统一的安装电梯。
(2)立项依据。延续性项目。
(3)实施主体。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00万元。
(7)绩效目标。加装电梯数量,群众满意度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六安市城建服务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2.57万元,较2023年增加11.66万元,增长5.8%,增长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设备维护及水电费用增加。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8家单位(含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六安市房屋征收安置处、六安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六安市建筑产业中心、六安市住房发展中心、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六安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4.86万元,较2023年减少2.1万元,下降0.62%,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运行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4.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总金额2028.05万元,较上年增加6.9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60.54万元、通用设备1418.19万元、专用设备171.37万元、其他资产177.95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19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3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7.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55.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报表(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