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表
2.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总表
3.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总表
4.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六办〔2019〕26号文件规定,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住房与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订本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承担新型城镇化政策推进责任,指导县城和重点镇规划建设;指导村镇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责任,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县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指导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五)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预拌混凝土、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许可审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发布造价信息;对全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造价咨询市场进行管理;参与监督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责任。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工作,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建筑产业化政策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物业、房地产评估资质管理;负责市本级商品房预售审批、验收备案;指导房地产权属登记、保障房、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规范房产交易市场。
(十)负责监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各类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性资金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预算构成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2年12月,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有各类人员 77 人,其中在职 43 人、离休 0 人、退休 34 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为主线,以落实惠民政策为抓手,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重点,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稳投资、稳增长,稳步推进产业发展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住建领域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调整优化,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一是加快推进城建领域固定资产投资。2023年,全市城乡建设系统负责监测的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化厂房、房地产开发等重点工程建设续建项目81个,计划年度投资162.53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投资续建项目13个,计划年度投资25.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74亿元,市财政资金15.91亿元】。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关于编报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六安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2019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我局牵头谋划新建项目36个,估算总投资约17.44亿元,2023年计划支付资金12.82亿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0.15亿元,市财政资金11.38亿元(含4.13亿元拆迁资金)。
二是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水当家”监管体系定期调度、评估机制,不断推进城区供排水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管家”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和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实施,2023年续建项目5个【淠河城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苏大堰周边水利整治工程、南山污水处理厂、市政管网修复改造二期、小区雨污分流三期】,计划完成投资8亿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入】。其中:淠河城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2023年9月完工,苏大堰周边水利整治工程计划2023年底完工,南山污水处理厂计划2024年6月完工,市政管网修复改造二期、小区雨污分流三期计划2024年底完工。
三是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纳统,深入摸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扶植培育企业,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招投标评审规则,增加建筑市场信用分值权重,提升本地信用好的企业竞争力。依托六合经济走廊和国家“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支持本地企业开拓外地市场。2023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速保持11%以上,增速达到全省前四,总产值预计达到360亿元。持续推广实施绿色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培育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部品件生产企业,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形成绿色建设集群效应。计划新建绿色建筑开工比例100%,竣工比例达到80%;新建装配式建筑开工比例37%以上,竣工比例达到24%以上【预计2025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装配率建筑开工占比力争达到50%,达到全省前列水平】,提高建筑能效和品质,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及标准实施,完成省级目标任务。争创省级示范4个(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各1个),推进省级示范推进传统建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墙材】向绿色建材转型,计划2023年新增国家三星级绿色建材认证企业不低于5家。
(二)解民忧、促和谐,扎实做好民生实事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是稳步推进“保交楼”。调整优化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到人,对重点项目、“保交楼”压力较大项目派驻人员现场驻点,实时掌握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积极回应来访群众诉求,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市本级“保交楼”项目每日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坚持实时监测精准施策,动态监测项目进度。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责任,做到一楼一策。督促承接主体履行协议,及时注入资金。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继续实施项目资金托管,实行封闭化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加强专项借款后续管理,把握投放、使用、还款等重点环节,确保专款专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目前已使用专项借款资金6656万元,其中恒大珺庭2100万元、翡翠华庭1830万元、舒城恒大文旅城2726万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开发企业主动处置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进项目复工建设交房,全力化解逾期交房风险。
二是持续保持房地产业市场稳定。切实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城市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调控政策,继续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落实好促进返乡就业创业回乡安居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恢复市场信心,促进供求平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加强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推行从业人员挂牌上岗。全面推广六安市商品房项目信息公示平台,规范房地产企业对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减少商品房销售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矛盾纠纷。
三是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六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3年,我市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1个小区,涉及户数6459户、拟改造房屋面积84.0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5927万元,其中:市本级11个小区计划投资6271万元,可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约1471万元,剩余资金4800万元由市级财政保障,市发改委已列入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新建项目申报表;县区的40个小区改造,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由各县区财政自行负责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城市危房,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城中村、低矮平房和非成套老旧住房。计划2023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新开工棚改安置房4657套、基本建成15551套。计划投资479180万元,其中:申报棚改专项债250944万元,金融贷款84000万元,通过市场化、县区级财政保障144236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六安市“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3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598套。【公租房】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公租房市场化运行,坚持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相顺应,开展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化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运营管理机制,遵照“管办分开、租补分离、先租后售、自愿购买”的原则,起草出台公租房运行管理办法,升级改造现有住房保障系统。持续开展全市公租房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380户。
四是统筹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雷霆”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以防高坠、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重点时期、敏感时段、重要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保持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确保增量餐饮经营企业可燃气体报警器100%同步安装,健全在建工程燃气管线保护监管机制,保障燃气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动态监测,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性问题整治。
五是协调解决群众诉求。扎实推进“征补安置突出问题整治”、问题楼盘整治等专项行动,扎实做好信访及“重畅决”工作,切实化解信访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信访量。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治理“亮剑”专项行动,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检测机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守好主体结构质量底线。深入推进毛坯住宅优化施工和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固化试点经验全面推广。支持指导企业争创优质工程,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深做实“业主开放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有力手段,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抓改革、提质效,持续增长发展动力
一是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制度,优化营商环境。1.持续为企纾难解困。2023年,持续开展“千名干部联万企”行动,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持续推进市本级联系包保项目建设,及时处理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住建领域问题留言,通过皖企通及时上传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切实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纾难解困。2.优化建筑许可指标。紧盯2023年省政府制定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按季度制定《六安市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季度评议指标任务分解清单》,充分发挥专班作用,坚持每周召开会议,督促调度,及时研究重大事项、突出矛盾及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积极对标沪苏浙先进做法,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力争达到省内标杆。3.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服务。全面落实水气企业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开展水气报装项目营商环境质量抽查,对办理超时、违规收费、群众诉求解决滞后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水气公司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通过采取行业服务质量评估、公开通报行业服务情况等方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二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1.深入实施城市更新。组织实施《六安市城市更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加快谋划推进六安市老城区及西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重点规划“磨子潭路-皖西大道”沿线片区,解决老城区活力提升、新城区设施配套完善、交通拥堵、城市风貌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城市功能、交通、设施和风貌环境的综合提升,形成前瞻性和示范性成果,为后续实施片区城市更新提供有力支撑;2.推进上海对口建设领域合作。与上海市建立并逐步完善对口合作机制,推进六安市在城乡建设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做好对口合作重点项目谋划,聚焦建筑业转型升级、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新城建等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多元合作,寻求多方支持,逐步完善实施方案,紧盯项目建设,推进六安城乡建设在区域合作上争做示范。3.加大城市功能性项目招引力度。继续引进一批社会投资城市功能性项目,紧抓与上海市对口合作机遇,重点谋划大体量高品质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类项目,计划引进1个大型文化旅游项目,带动全市旅游资源整合融合,推动旅游业发展;引进1个高品质医疗康养类项目,把六安自然环境优势转换成现代化养老服务业发展优势;结合零星边角地块利用规划,打造一批现代化高品质的社区型邻里中心,弥补社区服务不足,满足居民对便捷生活的需求。
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精心组织筹划、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2023年农户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统筹协调,按时按质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农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2.稳步推进人才振兴。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指导各县区开展设计下乡,探索建立完善设计人员驻乡镇、驻村的服务模式。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因地制宜、合理科学确定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内容,加快培育农村住房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为我市乡村振兴添砖加瓦。3.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指导县区完善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体系,合理布局收集、转运设施,开展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走向常态化。4.推进结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帮扶村实际,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技术指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增收。通过走访慰问,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并帮助解决。
四是多方争取资金支持。1.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结合中央财经委第十一次会议精神,把握国家政策投资方向,谋划一批牵动性强、针对性强、综合性强的项目,做大项目投资,对标国家政策包装好项目【已谋划的主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将主城区防洪排涝、排水管网改造、智能水网等项目系统打包,总投资约77.84亿元,已提前完成了项目可研编制,待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政策窗口期即可申报资金,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投资盘子;积极申报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通过示范城市建设,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加快推进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2.用活政策性金融工具。利用国开行政策性优惠贷款资金,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与省住建厅,国开行安徽分行对接,全市共谋划项目37个,总投资162.57亿元,申贷金额129.62亿元,项目类型涵盖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城乡供排水系统建设、综合管廊等8个方面】;3.多渠道对接社会资本。结合正在谋划的32平方公里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选定试点片区,一方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块开发、市政设施投资运营等项目,进一步探索基于片区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收支平衡、封闭运行”城市综合开发模式,另一方面在对口合作中的对接上海,既要学习在上海成立全国规模最大(800亿)城市更新基金的成功经验,又要力争引导基金落户六安投资。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1865.12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61865.12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2年预算增加8204.6万元,增长315.29%,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预算厂网河项目资金增加。
三、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61865.1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8204.6万元,增长15.29%,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预算厂网河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97.88万元,占1.6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0868.04万元,占98.39%,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支出。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1865.1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865.12万元,上年结转645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4万元,占0.13%;节能环保支出56262.62万元,占90.94%;城乡社区支出2480.8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3040.16万元,占4.91%。
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04.6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厂网河项目资金增加。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865.12万元,较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9258.46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厂网河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4万元,占0.13%;节能环保支出56262.62万元,占90.94%;城乡社区支出2480.8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3040.16万元,占4.9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厂网河(项)2023年预算56262.6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3971.45万元,增长33.04%,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预算厂网河项目、供排水项目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81.54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31.5万元,增长62.9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1274.38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746.01万元,增长141.19%,增长原因主要是结转上年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奖励项目资金及人员工资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981.4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598.5万元,增长156.3%,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预算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22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2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结转上年回乡安居补贴资金。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61.16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3.63万元,增长62.9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3年预算2979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979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支付功能编码变更。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5.87万元,公用经费181.21万元。
(一)人员经费81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二)公用经费18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60868.04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7823.46万元,增长14.75%,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预算厂网河项目、供排水项目资金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6022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6022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645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71.74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38.72万元,下降18.4%,下降原因主要是较2022年预算,2023年没有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政府采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1.7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71.74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38.72万元,下降18.4%,下降原因主要是较2022年预算,2023年没有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政府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5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执行。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0,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0,主要原因是没有配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配置车辆,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8个,预算资金60868.04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21万元,较2022年增加18.47万元,增长11.35%,增长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设施维护费用及水电费用等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1.7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总金额283.18万元,较上年增加3.5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64.55万元、专用设备88.93万元、其他资产29.7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 0 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报表(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