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住房保障中心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1.主要职责
2.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收支总表
2.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收入总表
3.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支出总表
4.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六编〔2019〕60号文件规定,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包括合同签订、租金收缴、维修服务、退出管理、动态管理等;协助制定实施市本级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计划落实和分配等管理作;接受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代为管理六安城区直管公房的租赁、维修、拆迁及经营管理工作等。
二、住房保障中心预算构成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截至2022年12月,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实有各类人员 121 人,其中在职 48 人、离休 0 人、退休 73 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有偿使用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租金收缴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保障对象资格动态管理、租金收缴、回访登记、维修养护等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三)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汛期排险、抢险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具体任务,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四)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任务,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确保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第二部分 2023年住房保障中心预算表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3年住房保障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住房保障中心预算管理。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861.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86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5.74万元,占37.44%,较2022年预算增加435.43万元,增长43.09%,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调资、增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15.68万元,占62.56%,较2022年预算减少579.77万元,下降19%,下降原因主要是廉租房回购资金减少。
三、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861.42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44.34万元,下降3.6%,下降原因主要是廉租房回购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17.14万元,占26.3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844.28万元,占73.66%,主要用于完成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签订、租金收缴、维修服务、退出管理、代为管理城区直管公房租赁、维修、拆迁及经营管理工作以及廉租房回购项目。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61.4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5.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15.6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61.42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城乡社区支出3672.44万元,占95.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7万元,占3.25%;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占1.64%。
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4.34万元,下降3.6 %。主要原因:一是廉租房回购资金减少。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5.74万元,较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435.43万元,增长43.09%,主要原因:职工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7万元,占8.69%;城乡社区支出1256.76万元,占86.93%;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占4.3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1256.76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384.49万元,增长44.08%,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调资、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125.67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33.86万元,增长36.88%,增长(下降)原因主要是职工调资、增资,相应养老保险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63.3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7.07万元,增长36.92%,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调资、增资,相应公积金增加。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4.02万元,公用经费63.12万元。
(一)人员经费95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7.89万元、奖金150.95万元、伙食补助费17.28万元、绩效工资138.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4万元、住房公积金63.30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27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6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6.8万元、邮电费3.8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租赁费0.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11.72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30万元。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15.68万元,较2022年预算拨款减少579.77万元,下降19.36%,主要原因:廉租房回购资金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廉租住房支出(项)2023年预算2415.68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579.77万元,下降19.36%,下降原因主要是廉租房回购资金减少。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2844.28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531.17万元,下降15.74%,下降原因主要是,廉租房回购资金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284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4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2415.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万元,与2022年相比较2022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万元,与2022年相比,较2022年预算减少 0.5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维修、保养。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个,预算资金2844.28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系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住房保障中心1家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12万元,较2022年增加8.27万元,增长15.08%,增长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固定资产总金额44.70万元,较上年增加3.1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44.70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 1 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 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 0 台(套)。
2023年住房保障中心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购置费0万元。
2023年住房保障中心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预算报表(14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