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现实需要,完善老旧小区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根据安徽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结合我市实际及试点工作情况,2022年3月14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六安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分为基本原则、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资金筹集、工作要求等五个部分,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条件、实施主体、实施范围、实施程序以及区政府(管委)、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中心城区(含金安、裕安、市开发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地面4层以上(含4层)具有合法产权,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且未来5年内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的无电梯住宅,均可按程序申请加装电梯。其中加装电梯建设资金来源包括业主自筹、社会资本投资和财政奖补。对于业主自筹资金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按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居民缓解资金筹集压力。
《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全面启动,各区政府(管委)主管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将根据方案要求,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态度,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宣传、摸底、申报、协调、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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