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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阳光巴黎春天违规交房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2-25 10:51:5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947
受理单位: 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本人于2021年4月份购买阳光巴黎春天小区三期商品房,开发商承诺2022年2月28日达到交房条件并交付,现小区南大门没有建设及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未完成,强制业主收房。收房要求业主先交物业费才准许业主验房,严重违规交房。望处理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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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2-02-25 15:12:31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阳光巴黎春天项目三期(3#、5#、7#(原7#-8#)、9#、10#、幼儿园及地下车库)已于2021年12月9日经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本次三期交付范围不包括南大门,开发企业将在后续工程建设中予以完善,涉及规划相关问题,信访人如有疑问,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2021年5月、9月分别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验收合格,取得了《六安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绿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意见》合格证明,绿化符合相关要求,如信访人存在疑问,可向市城管部门咨询相关情况。 2022年2月23日,阳光巴黎春天项目三期已经取得了《综合查验资料备案证明》,符合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可以交房。市住建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在交房时将相关验收证明文件予以公示,便于小区业主查看。同时,要求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流程组织交房,应允许业主在拿房前查验房屋,开发企业表示将及时联系信访人安排验房相关事宜。处理情况市住建局已于2022年2月25日告知信访人,信访人表示理解,如有疑问,可与市住建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393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