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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公租房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14 17:06:1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305
受理单位: 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想咨询下,公租房按照征集意见稿新政策实施后,申请人个人名下如果有一辆10万以下的新能源车可以申请吗?还满足申请条件吗?因为现在微型新能源车很普遍且都在10万以下,作为城市代步很方便,如果只是将有无车辆作为条件不太适应现在的发展了,刚好看到新政策里面是两辆10万以上的车为不符合条件,觉得这个还是很合理的,所以想确定下在其他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名下有一辆10万以下的微型车还符不符合申请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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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11-16 19:31:24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六安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或者拥有购置价在10万元以上中高档汽车的”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您所说的“在其他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名下有一辆10万以下的微型车”是符合新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的,目前正式文件尚未印发,请耐心等待。我局住保科11月16日上午与您电话回访反馈情况,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市公租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