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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华邦新华城畅花园未按照顺序选车位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16 09:55:4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942
受理单位: 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尊敬的裕安区政府领导们,本人华邦新华城畅华园业主,于2020年1月23日交齐购房首付款和地下车位款项后把各款项收据等文件袋交给销售人员转给公司保管然后去银行办理贷款,结果当天我的文件袋就遗失了,期间一直说是我自己弄丢的,最后查监控才得知是他们销售人员***随手丢置导致遗失,虽然最后是补办了文件,这么大公司职员就这么培训职员上岗做事的嘛? 然后本人希望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是开发商和我说他们华邦新华城畅华园197栋的公积金贷款资质没有,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一直拖着,也不给我们签购房合同。 直到去年2020年4月30日才签的购房合同。足足等了我三个多月的时间。前几天售楼部通知我们可以选车位了,但是是按照购房合同里面的日期顺序分批选择,我表示不理解。从我2020年1月23日交完首付款到2020年4月30日,这延迟的三个月的时间不能签购房合同,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他们自身资质的原因,结果他们把这个风险转嫁到我的身上,导致我不能按照我交首付款的日期来选择理想的车位,严重侵害到我自身的利益。原销售人员的离职,本人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八点二十分到售楼部找到当时的销售经理汪巨,希望他能按照我们交首付款的日期来安排选择车位,他直接拒绝,还说他们公积金贷款就是要这么久的时间办理才行,然后就走了。最后导致原本我是上午批次选择车位的延迟到最后一批,后面基本没有好位置的。我对于最后选择到的车位很不满意,这严重影响到后期我们的居住质量水平。希望领导能帮忙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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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09-18 16:09:53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市住房发展中心已联系华邦新华城项目开发企业核实相关情况,开发企业表示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准入,需要一定时间完成准入审核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近期开发企业根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顺序通知业主选择停车位。 经与您沟通,您对目前选择的车位位置不满意,希望能更换其他车位。针对您反映的诉求,我中心已要求华邦新华城项目开发企业积极联系您,解决您的相关诉求,协调更换车位。9月17日市住房发展中心将相关情况告知您,您表示理解。如仍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393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