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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事宜
留言时间:2023-02-14 16:50:1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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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市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计划今年申请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本人于2019年发表过论文,今年申请中级职称该论文是否可以作为申报材料?
市住建局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3-02-16 19:00:3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咨询2019年发表论文是否可以作为今年申报中级职称材料问题,1月15日上午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您申报具体条件参见《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9〕87号),《2018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您表示如对文件理解不清楚的事项,将联系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564—3925032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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